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为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落实,推进共建优质生活圈的目标,三地政府共同组织编制了《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并於9月1日至11月30日就《专项规划》的初步建议,三地政府将共同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活动。 为加强三地社会对《专项规划》初步建议的认知,在澳门将於本月24日 (周六) 下午三时假澳门艺术博物馆演讲厅举行《专项规划》介绍会,并由负责本次《专项规划》的编制组向公众介绍规划初步建议的内容,欢迎公衆参与,提出宝贵建议及意见,从而进一步优化有关研究成果。 粤港澳三地政府於2009年初达成共同编制《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的共识,并明确了《专项规划》将在"一国两制"区域合作的框架下,坚持先行先试,寻求共识,逐步落实共建优质生活圈的目标要求。《专项规划》是首个由三地政府共同参与编制的区域性专项规划,目标是研究大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长远合作方向。大珠三角区域内的所有城市都是唇齿相依,命运相连的共同体,编制《专项规划》的出发点是希望透过编制跨越行政边界的共同合作,以解决在发展过程中的区域性问题。《专项规划》愿景是将大珠三角地区建设成绿色、宜居、低碳、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级城市群,在为居民提供一个具洁净、舒适、便捷、高效、人本的优质生活环境的同时,亦协助提升大珠三角地区的整体竞争力和吸引力。 在粤港澳三地政府现有的合作基础上,《专项规划》公衆谘询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涵盖环境生态、低碳发展、文化民生、土地利用、交通组织等五个领域的初步合作建议,主要的初步合作方向包括: (i) 提升环境生态质量:构建环境友好、生态安全的格局, 改善区域大气环境, 巩固生态体系和保护生态资源及改善珠江流域的水环境; (ii)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低碳发展:深入开展区域清洁生産合作、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支持新能源及再生能源发展以及推进清洁能源供应与基建发展的合作; (iii) 健全公共服务及民生治理:推进跨界文化交流、教育、社会福利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更紧密合作; (iv) 转变空间发展模式:推进跨界空间协调发展和促进珠三角的空间发展模式转型; (v) 促进发展绿色交通和便利通关: 优化区域交通结构及促进交通系统协调发展、提供更便利的跨界交通服务、及推进交通工具节能减排。 为广泛听取粤港澳社会人士对《专项规划》初步建议的意见,编制组将来澳和各政府部门、专家学者进行交流及谘询。同时,亦将与运输工务司於本月24日(周六)下午三时假澳门艺术博物馆演讲厅介绍规划内容,并收集本地社会各界对《专项规划》意见及建议,欢迎公衆出席,由於座位有限,有兴趣出席者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28725134报名。 有关是次《专项规划》初步建议的公众谘询为期三个月,谘询文件及相关摘要可於《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专属网站(http://www.gprd-qla.com)下载,欢迎市民於11月30日或之前以电邮(info@dspa.gov.mo)、传真(2872 5129)或邮寄(地址: 澳门宋玉生广场393 至437 号皇朝广场十楼)等方式向澳门运输工务司/环境保护局发表宝贵的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