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通胀持续加剧,特区政府向本澳居民发放一次性现金补助,以协助其应对通胀压力,相关行政法规已刊登政府公报,并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生效。所有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者均可获发放补助。每名澳门永久性居民可获发澳门币三千元,非永久性居民可获发澳门币一千八百元。 为配合发放安排,特区政府特别设立「现金补助发放中心」处理及解答居民关於现金补助的查询及协助解决相关问题。该中心今天[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全面投入服务,地点设於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一楼AJ舗,办公时间:逢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中午照常运作。热线电话:2822-5000及传真:2822-3000。而现金补助网页(www.ap.gov.mo)亦为居民提供最新的发放资讯及款项发放查询等服务。若居民於应收取支票日期起计十天后仍未收到支票,可根据发放时间表内之'开始接受查询未收到支票的日期'到中心查询或要求重发支票。 是次邮寄支票地址将与「二零一一年度现金分享计划」相同。居民可透过身份证明局网页(www.dsi.gov.mo)或现金补助发放中心网页更改邮寄地址,又或直接将更改地址的声明送交身份证明局。 本次现金补助发放时间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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