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澳门居民终身学习,持续提升个人素养和技能,改善生活素质,特区政府於本年7月推出"持续进修发展计划",居民可使用上限为澳门币5,000元的资助参加持续进修。 机构递交资料过程顺畅 根据第16/2011号行政法规的规定,教育暨青年局於7月5日至25日期间接受本地机构提出的项目申请,并最迟於9月14日公布审批结果。由於教育暨青年局在筹备"持续进修发展计划"过程中,和参与机构有着良好的沟通,各机构都能清晰掌握申请的规定及要求,递交资料过程顺畅。为让居民能够尽快使用该计划的资助进修,教育暨青年局增派人员加快审批进度,并於日前完成本期的本地课程审批工作。 本期共有143所本地机构提出申请,包括48所持续教育机构、9所高等教育机构、3个公共实体、48个社团、35个具培训及教育职能的实体,提出合共3,995项的持续教育课程、高等教育课程及证照考试申请。其中,持续教育课程涵盖管理、电脑、语言、金融财务、设计、旅游会展、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博雅教育、驾驶实习等类型;高等教育课程涵盖语言翻译、资讯科技、艺术、法律、医学、体育运动、管理、旅游会展、文学、传播、金融财务、心理等专业;证照考试则涵盖电脑、烹饪、舞蹈、语言及会计等范畴。教育暨青年局经分析评审后,135所机构提出的3,995项持续教育课程、高等教育课程及证照考试申请,有3,765个项目符合资助规定而获得批准,合共可提供超过88,000个学习名额。 居民可使用进修资助报读课程 上述获批准的课程名单已於教育暨青年局网页公布,居民可通过该局网页查阅首批获批准的机构及其举办的项目。有兴趣报读课程的居民,只须持澳门居民身份证直接到举办机构报读有关课程,便可使用其个人进修帐户内的5,000元支付学习费用。在完成办理报名手续后,机构将会列印一式两份的收据,居民核实收据上的资料无误后,於收据上签名确认并交予机构存档;机构则於另一份收据上盖印确认,交予居民。对已登记电邮地址或手提电话的居民,将会收到电邮或短讯,让居民知悉已报读课程的收费及进修帐户的馀额。 报名注意事项 如报名的居民未满18岁,应填写专用的报名表格,其中应具该居民父母或监护人为同意有关报名而作出的签署。倘居民未能亲身报名,可委托代办人前往报名,代办人於协助别人报名时须出示其本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报名居民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及由其签署的委托文件,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此外,截至目前为止,教育暨青年局也接获近百个外地项目的申请个案,教育暨青年局将於完成审批后向申请人作出通知。 如欲了解"持续进修发展计划"各项详细资料,请浏览教育暨青年局网页www.dsej.gov.mo,亦可致电该计划查询热线2842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