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力度推动居民透过调解、仲裁解决楼管争议,楼宇管理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今(3日)举行工作会议。会上,仲裁委员讨论了仲裁受理准则具体化事宜,并将预约买受人提出涉及一般楼宇管理行为的仲裁声请纳入受理范围,同时,将邀请财务及工程的专业团体及机构为仲裁程序,提供专业技术报告,使审理工作更科学、全面及客观。 楼宇管理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在房屋局会议室举行工作会议,讨论仲裁受理准则具体化、谘询制度以及确立了仲裁中心未来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以期推动更多居民透过调解解决楼管争议。而仲裁委员会於上周亦举行了工作会议初步讨论了仲裁受理准则具体化的内容,及仲裁程序中的谘询制度等议题。会议由委员会主席、房屋局局长谭光民主持。 会议上,仲裁委员确立了以加大力度推动调解,藉调解解决争议作为仲裁中心未来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并会将仲裁受理范围更具体化,透过加强宣传使社会更认识了解仲裁中心及相关制度。此外,会议亦讨论了接受预约买受人提出涉及一般管理行为的仲裁声请,以及将涉及订定管理费程序的争议纳入仲裁受理范围的可行性。 参考了本澳及邻近地区仲裁机构的谘询制度,仲裁委员於会议上确定了,邀请财务及工程的专业团体及机构,作为审理仲裁案件的鉴定人,提供专业的技术报告,而有关名单将因应日后仲裁个案的情况而作补充,期望藉此加大力度推动居民透过调解、仲裁解决楼管争议。 楼宇管理仲裁中心自六月初开始运作至上月底,共接获26宗查询个案,主要涉及业主大会举行程序及决议有效性、共同部分争议、共同储备基金、渗漏水及其他问题。 参与是次工作会议的委员包括唐晓晴、秦昶、李展涛、陈德胜、刘雅防(煌)及刘锦成。仲裁委员会将於下周举行会议,继续讨论仲裁受理范围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