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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码头非法移民拘留中心正式启用


於2011年6月9日,行政长官发布第33/2011号行政命令,在位於氹仔北安码头的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大楼内设立一非法移民拘留中心,并在保安司司长监督下运作。鉴於有关设施已准备就绪,本局决定由2011年7月11日起启用该中心。 位於出入境事务厅大楼的非法移民拘留中心,总面积为1600多平方米,可容纳188人,较设於澳门警务厅第二警务警司处之拘留中心多6倍。拘留中心划分男、女区域,各设35间二人寝室,6间四人寝室。此外,还有多功能室 (康乐室)、饭堂、活动区、等候大厅、行李存放室、医疗室及会客室等设施。 上述中心启用之后,连同原来位於第二警务警司处的拘留中心,总共可容纳220名被拘留人员(男女各1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