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会房屋租金计算方式(第74/2011号行政长官批示)於7月1日起生效,房屋局已发函通知全体租户在新法生效日开始缴交之新租金金额。倘社屋收入上限及资产限额调升建议获通过,租户已缴付租金之差额将在往后缴交之租金作出调整。 新增租金网上查询系统 房屋局已透过发函、手机短讯,於各社屋大楼及房屋局张贴通告,通知全体租户有关社屋调整租金事宜,并告知在新法生效日开始缴交之新租金金额;同时,在房屋局网站(http://www.ihm.gov.mo)新增了"社会房屋租金计算"查询系统,以便租户输入家团人数及每月总收入以得知新租金。 特区政府於4月11日在特区政府公报中刊登第74/2011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新的社屋租金计算方式,新方案以累进方式计算,将社屋家团每月收入分成四个级别计算。按现时社屋租户的收入情况,按新的租金计算方式,基本上九成租户的租金不变或下调。 新方案的特点是主要设定收入低於或等於维持生计的开支的租金,是以收入固定比率2.5%计算,可保障收取经济援助之家团最低租金负担;新方案的计算基数(最低维生指数)操作简易,清楚易明,使租金修订能适时配合当时的社会环境;而累进方式计算,可免除因家团收入超出某一收入界线,将引至租金与收入不协调的状况,更好体现公平原则;同时,取消租金上限,令高收入家团需负担市场甚至更高的租金,冀可诱导该等社屋家团退回所租住之社屋单位,更能体现公共房屋资源的合理运用。 建议调升社屋收入上限 此外,为配合政府今年已推行的多项惠民福利措施,包括提升经济援助金、养老金及最低维生指数等,同时,确保弱势家团能受惠上述福利的提升,政府建议调升社屋收入上限及资产限额,调升幅度由16%至20%。 政府於6月23日举行的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第十二次平常会议上,向委员会介绍了社屋收入上限及资产限额的调升建议,并建议生效日期追溯至2011年7月1日,以配合新的社屋租金计算方式於同日生效,届时社会房屋承租户已缴付租金之差额将会在往后缴交之租金作出调整。 为纾缓弱势社群面对通胀而增加的经济压力,政府於2011年1至3月豁免全体社屋租户租金,并於4至6月延续该项措施,共6,000多个租住家团受惠,全体租户需注意在7月1日起缴交新租金,房屋局会向各社屋租户发出新租单,银行亦会自动扣帐,缴交租金期间由7月1日至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