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绿色环保机动车协会今日(6月28日)到访环境保护局,就环保车政策交换意见。局方透露去年已就推动环保车政策开展第一阶段研究,对不同类型环保车之可行性、环保性、经济性和技术风险性等进行评估,今年将在此基础上开展第二阶段研究。同时,环境保护局会继续推动环保车之相关政策,与业界保持双向沟通,共同改善本澳的环境质素。 澳门绿色环保机动车协会一行九人到访本局,由局长张绍基、环境污染控制厅厅长叶扩林、环境宣传教育合作厅厅长杨健思等负责接待。 张绍基表示,机动车辆尾气污染是本澳主要空气污染源之一。为改善机动车辆尾气排放,保障居民健康,特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控制污染措施,包括去年已完成检讨及修订第1/2008号行政法规《进口新重型及轻型摩托车应遵守的气体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现时亦已完成制订《进口新汽车应遵守的尾气排放标准的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等,目的是希望从源头避免高污染之车辆入口。另外,亦正进行高污染车辆汰换及处置政策,以及在用车辆排放标准的研究,以确保本澳机动车辆尾气污染控制政策的完整性及系统性。 对於推动环保车之政策,特区政府於去年初成立了"车辆环保措施工作小组"跨部门小组,小组成员涵盖制定和推广环保车辆措施所涉及的主要政府部门,包括环境保护局、交通事务局、能源业发展办公室、 财政局、地球物理暨气象局等代表,以便研究制订短中长期车辆环保措施及政策,并分阶段协调落实执行计划。 同时,鉴於推广及引入环保车涉及的层面较广,为此,环境保护局去年已委托科研机构进行两阶段的研究及综合分析,为本澳制订本澳环保车推广及推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其中第一阶段的研究已完成,研究内容包括对不同类型的环保车,包括私家车及公交车在澳门应用的可行性、环保性、经济性和技术风险性的评估。另外,本局计划於今年在第一阶段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第二阶段的研究,进一步探讨引入如电动车等环保车辆时的配套设施,供相关部门参考之用,为本澳未来引入及推广环保车辆奠定基础。 有关环保车的税务优惠政策,环境保护局已建议财政局修改《机动车辆税规章》,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提供税务优惠,将享有百分之五十之税率扣减,上限为澳门币六万元。 张绍基并感谢业界一直以来在引入环保车辆在澳使用所作出的努力,未来局方会继续推动环保车之相关政策,并期望与业界保持双向沟通,令有关政策更符合社会实际情况,共同为改善本澳环境质素作出努力。 会上,澳门绿色环保机动车协会代表分别就电动摩托车在本澳之使用现况作介绍,并建议政府推动相关配套设施及优惠政策之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