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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局举行承办短期食物补助服务说明会


社会工作局邀请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承办短期食物补助服务,早前举行了一场说明会,讲解章程细则以及申请要点,有意申请的机构请於本年6月8日至9日递交申请所需文件。 为了让有意承办短期食物补助服务的机构了解章程细则,社会工作局「下称:社工局」在本月16日下午,假总部会议室举行了一场说明会。有来自本澳3间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约10多位代表报名参与。在会上,社工局人员详细讲解了该服务的方案、申请指引以及遴选程序等重点事项。 另外,在答问环节上,社工局研究暨计划厅张惠芬厅长、家庭暨社区服务厅区志强代厅长、行政暨财政处罗洁林处长以及研究暨计划厅黄金凤法律顾问,就章程细则以及申请事宜,即场解答了与会代表的提问。有关说明会上的答问内容,以及申请机构提出的书面查询,本局从本月19日至6月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中午1时前,把所有的查询问题及回覆内容,上载到本局官方网页:www.ias.gov.mo,供申请机构以及公众浏览。 特区政府关注近期物价持续高涨,2011年度施政方针,继续推展「短期食物补助服务」,作为扶助弱势社群的一项措施。目的为了扩大该服务的社区互助网络,发挥社会援助效益,彰显社区关怀。社工局现公开邀请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计划,并透过甄选程序,委托1间民间机构营运该服务。 凡依法於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及登记的社团法人;以非营利的方式向公众提供社会服务;及正获社工局经常性财政资助营运社会服务设施,并至少超过三年或以上,均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机构欲查询资讯,请於本月18日至6月3日期间,以书面邮寄方式,向本局提问,或者将问题发送至电子邮箱:foodasst@ia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