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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参与・伴成长」活动资助计划月底载止申请


为了鼓励及协助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型推广儿童权利的活动,以唤起大众对儿童权利、儿童参与及儿童发展的重视,社会工作局推出「齐参与・伴成长」儿童权利活动资助计划,有意提出申请的社会服务机构,请於本月31前递交申请表。 「齐参与・伴成长」儿童权利活动资助计划的对象,是依法在本澳成立、从事儿童、青少年、家庭及社区服务的非牟利社会服务机构,每间服务机构只能提交一份申请书,可选择以独立或合办其中一种方式申请。计划须以直接服务为主,如小组活动、工作坊、讲座或社区教育等,而主题必须配合资助计划目的。活动举办期须於本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进行,每项申请计划的最高津助金额为澳门币30,000元。有关计划的申请表格及儿童权利等相关资讯,请於社会工作局网页http://www.ias.gov.mo下载,或亲临社会互助厅儿童暨青年服务处索取,地址: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0楼。欲查询详情请致电83997791、83997770与胡小姐或张小姐联络。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98年9月14日起适用於澳门,《公约》的精神以儿童利益为依归,确立儿童在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及社会上的权利。《公约》中的原则及内容以四种基本权利为主,包括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及参与权。社会工作局为推广及实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原则,使儿童得到应有保障及权利,陆续开展一系列「儿童权利公约履约及宣传」工作。是次推出「齐参与・伴成长」儿童权利活动资助计划,目的是鼓励及协助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型推广儿童权利的活动,唤起大众对儿童权利、儿童参与及儿童发展的重视,从而建立一个有利於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