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政府总部,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博士见证下,签署了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为经澳门特别行政区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徵税便利措施合作安排",出席签署仪式的澳方主礼嘉宾有:行政长官崔世安博士、中联办李本钧副主任、保安司张国华司长、海关徐礼恒关长、行政长官办公室谭俊荣主任、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黄传发主任、经济局戴建业代局长及出入口商会徐伟坤理事长,内地海关主礼嘉宾有:海关总署孙毅彪副署长、海关总署缉私局金时锋局长、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王克光副主任、拱北海关王社建关长及海关总署关税司姜皓副司长。 合作安排自签署日生效,日后,合符安排要求的葡萄酒出口商在经济局作出申请登记后,便可享受通关徵税便利安排,货品清关时间将可缩短到3至7天,如出口商在进口前10天提前向内地海关申请葡萄酒预先评税,报关程序更可於1天内完成。目前先在拱北海关辖区内横琴口岸作试点,6至9个月后会再考虑扩展至内地其他主要城市。 据统计,2010年入口本澳的葡萄酒货值达十四亿澳门币,出口货值亦有一亿澳门币。对比2009年葡萄酒进出口的货值有大幅增长,而内地市场潜力优厚,新措施有助澳门葡萄酒出口商更便捷进入内地市场,对业界发展提供帮助。 这次成功签订了上述合作安排,全頼得到澳门特区政府、海关总署及澳门业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澳门海关表示希望协助合法守法的业界能透过有关安排增加从澳门出口输往内地的葡萄酒的数量,冀望对业界的发展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