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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四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4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108.74)按年上升4.88%。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汽油、金饰、理发及美容服务的价格上升所带动;而政府向住户增加电费补贴及电讯服务收费下调则抵销了部分升幅。 截至今年4月为止的12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3.88%,而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3.47%及4.06%。 与去年4月比较,升幅最明显的商品及服务大类有交通(+8.73%)、杂项商品及服务(+8.59%)、康乐及文化(+7.33%)、食物及非酒精饮品(+6.52%)、医疗(+6.48%),主要是汽油、机票、石油气及金饰的价格上升,以及旅行团、外出用膳、理发及美容服务收费上调所致。另一方面,通讯的价格指数按年下跌8.25%。今年4月的甲类(107.90)及乙类(109.08)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4.39%及5.08%。 今年4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10%。其中,衣履及交通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1.41%及1.30%;住屋及燃料则按月下跌1.63%。今年4月的甲类消费物价按月下跌0.15%,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则上升0.2%。 今年首四个月的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去年同期上升4.99%;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录得4.66%及5.17%的升幅。 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为基期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是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人口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5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6,000至18,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9,000至3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