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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查获一宗利用往来珠澳两地车辆走私肉类的个案


於2011年5月11日下午,关闸海关站对不法分子利用往来珠澳两地之车辆进行走私活动采取不定期稽查行动,约下午4时15分,海关人员对一受监察车辆(七人车)进入澳门时进行稽查,结果在车箱内发现5袋未经检疫的货物,包括:螺、鸭舌及活蟹,共重31公斤,该车辆的驾驶者为一名年约49岁的男性澳门居民,他将因违反对外贸易法第九条第一款而被起诉,其相关罚则为可被科处最高澳门币拾万圆(MOP100,000)之罚款及充公被扣押之货物,同时,海关可中止其车辆进出珠澳两地六个月之期限。 上述车辆及驾驶者曾於本月2日下午,被海关人员进行稽查时,在车箱内发现16袋未经检疫的鱼、蚬(连壳)、蚬肉、带子及鱼皮,共重61公斤而被起诉。 澳门海关将继续加强打击利用两地牌车辆走私未经检疫的货物,尤其在短期内曾违反对外贸易法或有关法例之人仕及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