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特区政府加强领导及主管的国际法知识


由外交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合办的国际法培训—"中国外交发展的热点问题"专题讲座开幕及双方合作安排签署仪式,今(11)日下午三时在澳门世界贸易中心莲花厅举行。仪式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及外交部部长助理刘振民主礼并致辞,出席的其他嘉宾还有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卢树民、外交部港澳台司副司长王冬、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翠玲、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主任尹思哲、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参赞贾桂德和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朱林。 外交部刘振民部长助理在仪式上就与特区进一步加强国际法培训与交流时提出,第一,要高度重视国际法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了解、学习并运用国际法,按照国际法规则办事,有利於维护国家权益、真正融入国际社会,也有利於伸张国际正义、促进国际合作与人类发展。第二,要充分发挥澳门特区的独特作用—澳门是享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中央政府重视并支持特区政府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积极扩大对外交往,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及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平台。澳门回归以来,外交部与特区政府一道,创造性地解决了国际公约适用、授权签署双边条约等问题。澳门特区成功落实"一国两制"的实践本身就是对现有国际法的丰富和发展。了解并熟悉国际法也是落实"一国两制"、保持澳门繁荣的必然要求。第三,要进一步做好国际法培训长效机制建设—回顾双方八年的成功合作,主要经验是内容上紧扣实际、方式上灵活多样、合作中教学相长。今后,双方应继续总结经验,并加以保持和发扬,进一步加强针对性,扩宽合作渠道,创新培训方法,推动培训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陈丽敏司长致辞表示衷心感谢外交部及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对特区公务人员国际法培训长期的支持。她表示自2003年9月,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和特区行政法务司签订《关於国际法培训项目的安排》以来,八年来已经举办了多项培训活动,超过五百名特区公务人员参与,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特区政府与外交部在稳固的合作基础上,累积了多年的培训经验,双方均同意重新签署国际法培训项目的合作安排,以便配合实际操作情况,以不同的形式开展更深层次、更具针对性的培训项目,继续优化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 陈司长亦强调,面对全球政治及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国家在国际地位上的提升,澳门特区的发展亦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特区政府全力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努力发展经济、关注民生,确保特区长期繁荣稳定。人才的培养是特区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的工作,是次专题讲座的三个专题均为切合特区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举办的目的是为加强特区公共部门领导及主管人员的国际法知识,以便在履行职务时能紧密地配合国家的外交方面的原则、立场和政策,并因应特区的实际情况,推进对外交往和相关的国际法事务。她希望领导及主管人员能抓住讲座的重点,从国家的政策高度深入思考,把握学习的机会,与三位专家进行交流,进一步了解国际形势和国家立场,提升作为领导及主管的政策水平,更好地为特区服务。 是次专题讲座第一讲在仪式完毕后开始,并由刘振民部长助理主讲《中国外交与国际法》;明(12)日及后(13)日,分别由贾桂德参赞主讲《打击跨国犯罪的国际合作与国际人权公约及履约问题》,及外交部条约法律司黄惠康司长主讲《澳门特区参加与特区有关的对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