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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局推出「齐参与・伴成长」儿童权利活动资助计划(更新版)


社会工作局为推广及实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原则,开展一系列「儿童权利公约履约及宣传」工作,其中「齐参与・伴成长」儿童权利活动资助计划,从本周五起接受申请,欢迎合资格的社会服务机构参与。 为响应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精神,社会工作局推出「齐参与・伴成长」儿童权利活动资助计划,鼓励及协助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型推广儿童权利的活动,唤起大众对儿童权利、儿童参与及儿童发展的重视。凡依法在本澳成立、从事儿童、青少年、家庭及社区服务的非牟利社会服务机构,可从4月29日至5月31日期间向社会工作局提出申请资助,每间服务机构只能提交一份申请书,可选择以独立或合办其中一种方式申请。计划须以直接服务为主,如小组活动、工作坊、讲座或社区教育等,而主题必须配合资助计划目的。活动举办期须於本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进行,每项申请计划的最高津助金额为澳门币30,000元。 有关计划的申请表格及儿童权利等相关资讯,请於社会工作局网页http://www.ias.gov.mo下载,或亲临社会互助厅儿童暨青年服务处索取,地址:巴掌围斜巷十九号南粤商业中心十楼。欲查询详情请致电83997791、83997770与胡小姐或张小姐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