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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为供款月社保基金吁任意性供款人使用自动转帐缴款


4月份为缴纳社会保障制度本年第一季度供款的供款月,社会保障基金呼吁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可透过银行自动转帐服务缴纳供款。3月底前成功办理有关服务,已可於4月使用自动转帐缴款,省却排队缴费的时间,方便快捷。 有意利用银行自动转帐服务进行供款的相关受益人,只需携同供款凭单、银行帐户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到指定银行办理手续(包括: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商业银行、大丰银行),於供款月前申请并成功办理者,在紧接的供款月(供款月为1、4、7、10月)便可以经自动转帐缴纳供款;而於供款月期间办理者,则於下季度的供款月才开始以自动转帐缴纳供款;如以第三者帐户用作扣款,则只需有关帐户户主携同受益人的供款凭单及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前往办理即可。透过银行自动转帐服务缴纳供款,除了在每个季度的供款月会准时自动扣帐,更可省却排队轮候的时间。 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亦可携同供款凭单前往社会保障基金大楼、北区市民服务中心、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或上述指定银行缴纳供款,为免月底人多挤迫,请尽早缴纳供款。 社保基金提醒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逾期缴纳供款者,欠交的供款不得补交,除非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加上迟延利息进行缴纳,其每月利率为所欠供款总额的百分之三,不足一个月亦按一个月计算,倘所计算的利息金额少於澳门币五十元,则按澳门币五十元徵收。 另外,所有雇主亦必须於四月份内为其雇员缴纳强制性制度供款,逾期缴纳供款者,在法定缴纳期后60日内缴纳,须支付迟延利息,金额最少为澳门币五十元;如60日后仍不缴纳,除迟延利息外,还可被科处最低澳门币500元至供款金额一半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