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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再收回一幅覇地 两年共收回20幅被占政府土地


政府今日(18日)收回一幅被占的位於路环邻近联生海滨路及西堤马路之土地,并随即进行围网工作。该幅土地占地面积约 480平方米。连同今日被收回的地块,政府两年共收回霸地20幅,面积共约77,600 平方米。 政府行动持续首三月收三霸地 土地工务运输局联同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及消防局於今日收回上址被占的特区政府土地。该幅占地於去年政府稽查人员执行恒常巡查工作时被发现,当时该幅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被违法人用锌铁板围封并安装闸门,占地内建造了锌铁棚及堆放建筑材料。土地工务运输局於其后刊登告示启动淸地前的预审程序,占用人接获通知后亦向政府表明会自行迁离占地,将土地归还。但鉴於违法人在限期后仍没有将围封占地的锌铁板以及占地内的锌铁棚拆除,最终须由政府淸拆。 除今天收回的一幅土地外,政府於今年首3个月另收回了2幅被非法占用的土地,该2幅地块同时位於氹仔TN27经屋地段用作兴建公共设施但被占用的政府土地。占用人经局方劝说后,理解政府的立场后予以配合,已於最近相继自动清理占地内的物料,并将土地交还政府。政府短期内会完成该2幅土地的围板工作,并将该2幅土地分别规划作TN27地段经屋项目的停车场通道及泵房。 续追收清迁费 第二宗逾370万元 政府自2009年3月启动首次收地行动至今,已收回20幅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面积共约77,600 平方米。当中有多幅是违法人在政府刊登告示后,於限期内自动搬迁物品将土地交还特区政府,因而无须政府展开淸地行动,政府亦乐见有关占用人与特区政府配合,但违法人须为其行为负上后果。因此,政府会向霸占政府土地的人士依法追收清迁费用及科以罚款,亦会追究其违法的责任。 在此前提下,政府除持续的收地行动外,同时对已收回的霸地个案展开追收清迁费用及罚款的程序。土地工务运输局已於今年1月正式对霸占政府土地的当事人追收清地费用,首宗被追收的个案涉及200万澳门元;最近亦启动第二宗的追收费用程序,违法人将被追收的款项高达370多万澳门元。 严重破坏山体追收200万护坡费 第二宗被追收费用的霸地个案是一幅位於路环竹湾马路近电讯传讯中心西北面被霸占的政府土地。霸地人非法兼大肆开挖山体,经破坏后的山体大量泥土被移走,并被削为80度斜角且泥土呈现松脱的斜坡,导致龙爪角步行径至该斜坡之间的距离仅约有12米,倘行山人士不小心,容易失足跌落斜坡,对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危险。尤其进入风雨季后,山体含水率会在大雨后加大,令泥土变得更松散,更容易令山体的沙土大量流失,影响山体的稳定性和步行径的安全性,并被斜坡安全工作小组评定为高风险程度。 为保公众安全,政府将该个案列为要率先收回的霸地个案,故在收回有关霸地后,政府即进行山坡加固工作,该费用高达200多万元,有关费用会连同政府收地行动所产生的清迁费用合共370多万澳门元,一并向违法人追收。 经上述两个个案,政府将对已收回的霸地个案进行追收清迁费用和罚款的相关行政程序。随着行政程序的完成,会陆续向有关人士追收清迁费和科以罚款,局方更设立了追收有关收费用的机制,以有效跟进相关工作。 修法引入刑责增霸占土地成本 土地工务运输局重申,绝不容许非法圈地、霸占公地、破坏山体,阻碍政府护林工作,以及不合法的房屋修葺和重整工程等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行为,政府对此等行为定会作出严厉打击,短期措施会加强巡查工作和持续收地行动,中长期则透过完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本地区的国家土地,避免土地资源、尤其路环的山体被非法开挖,自然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因此,除向当事人追收执行清迁工作而产生的有关费用外,政府亦期望透过增加罚款甚至引入刑事罪等措施,提升打击成效。在刚於2月底结束谘询的《土地法》修订草案中,针对霸地行为,除将罚款提升到50万澳门元外,更将非法霸占政府土地的行为列为刑事罪行,以增加霸地人的成本及加重其承担违法后果,为政府长期有效打击非法霸地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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