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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管理局就廉政公署报告作回应


就廉政公署发布的《2021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中,有关一名少年感化院人员涉嫌诈骗公帑案件,惩教管理局作以下回应:

根据检察院的资料显示,没有充分迹象显示该名人员曾使用诡计误导局方或其上级,亦无充分迹象显示其从中获得不正当得利,亦无造成惩教管理局或惩教基金的财产损失。因此,检察院于2021年10月22日宣告该案侦查终结,作出归檔批示。

惩教管理局于2020年9月接获廉政公署通报后,高度重视有关事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的调查,并立即对该名技术辅导员提起纪律调查程序。

惩教管理局经过深入调查,证实该名技术辅导员自行透过内地网购平台采购制作展销会展品的材料后,委托一间本地商户开立收据,但并无从中获取任何利益及造成惩教管理局损失,仅是采购程序出错的问题。目前有关的纪律程序处于总结阶段。

惩教管理局已对属下所有部门的采购及物资管理程序作出检视及优化,并加强监督,确保公帑合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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