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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动用100个公屋单位分配予青洲坊合资格家团


房屋局累计收到青洲坊木屋居民的205份公共房屋申请,特区政府动用100个公共房屋单位分配予青洲坊合资格家团,其中经济房屋单位86个、社会房屋单位14个,大部份亦已拣选单位。 房屋局代局长郭惠娴、公共房屋事务厅厅长郑锡林、楼宇管理事务厅厅长杨锦华等人於2月11日到街坊会联合总会进行工作交流,加强沟通,听取意见,以更有效地落实施政工作。 会上,房屋局简介了青洲坊地段续后的工作情况,政府已於2011年1月3日啓动收回青洲坊地段的程序,并跟进剩馀1间有登记木屋(原登记为3间)、1间棚屋、1个铁篷及3个货柜的清迁工作。政府现正依法跟进相关程序。 至於青洲坊木屋居民申请公共房屋的情况,房屋局累计收到青洲坊木屋居民的205份公共房屋申请,涉及108间木屋,其中经济房屋申请185份,经审查有条件购买经济房屋单位87份,大部份已拣选经济房屋单位,其馀正积极跟进;社会房屋申请20份,合资格或以例外情况获批租住社会房屋14份,全部已分配。政府动用100个公共房屋单位分配给合资格的青洲坊木屋家团,其中经济房屋单位86个、社会房屋单位14个。 此外,对於社会近日关注的一宗个案,原居於青洲坊木屋,但非登记住户的一个家团,要求安排入住社屋,但由於该家团只有两名分别为9岁及10岁的小朋友是澳门居民,其父亲已离逝,母亲为非澳门居民以游客身份短暂逗留澳门,倘其母亲离澳时,便无法妥善照顾小朋友的生活,故此,房屋局现正了解两名小朋友在澳门还有否其他亲戚或监护人,能与两名小朋友一起居住及提供适当照顾。由於有关家团现正回乡度岁,故房屋局将於其回澳后再进一步跟进有关个案,冀望两名小朋友可以解决居住问题外,也避免可能出现之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