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有传媒查询早前撤销药剂师开考事宜,卫生局表示,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开展了一项27缺的药剂师职程编制内第一职阶二等药剂师的普通对外入职开考。因违反了《行政程序法典》第五条适度原则,根据《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此开考及连同此开考所产生之其他相关效果。有关撤销开考的通告已分别於2012年3月14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及本地中葡文报章刊登,各利害关系人亦已获本局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