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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延长《土地法》谘询至二月底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发表宝贵意见和建议


为积极回应社会的诉求,进一步广泛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将修订《土地法》第二轮谘询期延至二月底(即2月28日)。政府期盼公众在延长的二十多天谘询期内,积极对文本的内容发表意见,为政府完善《土地法》提供更多的宝贵建议。而土地工务运输局日前继续落区,收集社会意见。 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陈宝霞及土地管理厅代厅长罗晓靖等日前出席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会议,向委员介绍政府修订《土地法》的目的和主要修法内容。会上,委员主要关注土地交换、土地批给强制公开招标及徵用土地等条文。有委员认为,政府基於公共利益换地时,用作交换的土地与所收取土地的价值差额应进一步缩窄;亦有委员建议,在土地批给公开招标的过程中,应引入更多条件限制。 修订《土地法》的第二轮谘询期由去年12月15日,谘询期较第一轮长,目的是希望多集民意。第二轮谘询期间,土地工务运输局举办了多场的公开谘询会,分别听取法律、经济、金融、建筑、工程、城规、环保、地产、青年、文化历史和传统社团等40多个团体的意见;同时,更透过出席电视台及电台时事节目,以及落区谘询等方式,期望做到广听民意、广纳建言。 政府持开放态度收集公众对《土地法》谘询文本的意见,鉴於社会上存有延长谘询期的诉求,政府决定将已於1月31日结束的谘询期延长至2月28日。土地工务运输局期盼公众在延长二十多天的谘询期内,对文本内容及相关的修改意见作积极的发表,为政府完善《土地法》提供更多的宝贵建议,可通过电邮到lands@dssopt.gov.mo、传真至2872 2153或将意见以邮寄方式向局方反映。倘公众想了解谘询文本内容,可到局方网站http://www.dssopt.gov. mo下载。 局方正陆续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分析,以作为日后深化和优化文本内容的参考,并争取今年内完善草案内容并进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