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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明 (12)日起自香港、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澳门人士医学观察期调整为5+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举行记者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11月1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局罗奕龙局长、卫生局疾病预防及控制中心林松主任、治安警察局行动及通讯处马超雄处长、旅游局公共关系处蓝同好处长出席了是次的新闻发布会。

罗奕龙局长表示,因应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11)日公布,入境隔离期由原来的“7+3”,调整为“5+3”,澳门特区政府根据国家标准的调整,结合澳门实际的情况,亦调整有关政策。自明(12)日零时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澳门人士的医学观察期,将由原来的“7+3”(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3天自我健康管理),改为“5+3”(即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具体措施如下:

  1. 上述人士入境澳门后,须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入境翌日起计第5天,在入境翌日起计的1、2、3、4天进行核酸检测,若核检结果为阴性者,第5天核酸采样后,无需等候核检结果便可以离开医学观察酒店,随后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直至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3天;
  1.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须以入境时及医学观察期间出示的同一证件资料生成澳门健康码;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3天的核酸检测采样前,澳门健康码为“红码”,采样后转为“黄码”,结果为阴性后转为”绿码”,除接受核酸检测外,不可外出;出门前须接受快速抗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载至申报平台;
  1. 交通方面:“红码”人士可自驾或乘搭私家车、的士往来医学观察酒店、居住地点和核检站。相关指引会作出修改,出租车司机可以接载有关“红码”乘客,但拒绝接载不会构成拒载;
  1. 核酸检测方面:入境人士离开医学观察酒店翌日起计第1、2、3天到就近的核酸站接受核酸检测,若第3天核检结果为阴性后会转为绿码,可正常外出活动。明(12)日起本澳设有14个站点供“红码”人士核检(详见另稿 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KKMZYgR;jsessionid=CCC86D3D3601EC63006EE2A91FDE991B.app12);
  1. 此外,澳门健康码转为“绿码”前不可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前往中国内地。在入境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人士,集中隔离期 须延长至不具有传染性为止,且不短于入境翌日起计第5天。

至于目前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士的处理方案,自明(12)日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入境翌日起计满5天的人士,可选择新的“5+3”方案;选择“5+3”的人士,若家居条件不适合进行居家隔离,可到有条件接待“红码”人士的酒店居住,稍后会发出相关指引。值得指出的是,今(11)日或之前入境本澳并正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士,可以选择新的“5+3”方案或原有的“7+3”方案。但明(12)日起入境本澳并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士,则须按新的“5+3”方案进行医学观察。

林松主任回应传媒时补充,3天居家隔离要求是单人单间隔离,集体宿舍不适合,倘住所条件不适合,可选择去“红码”酒店继续这3天居家隔离措施;此外,蓝同好处长和马超雄处长回答了记者相关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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