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0年全年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为104.25,年通胀率为2.81%。通胀率的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男女服装、鲜鱼及海产、汽油、金饰、蔬菜及石油气的价格上升所带动,合共推高通胀率达1.9个百分点。 在2010年,价格指数上升最显着的商品及服务大类有衣履(+6.51%)、交通(+6.30%)、杂项商品及服务(+6.13%)、食物及非酒精饮品(+4.73%)、烟酒(+4.72%)和医疗(+4.39%);另一方面,教育及通讯的价格指数较2009年分别下跌7.27%及3.49%。 2010年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为103.77及104.38,较2009年上升2.28%及2.97%。 2010年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106.17)按年上升3.92%。由於汽油、机票、金饰、石油气、女装成衣及鞋类售价上升,以及外出用膳、门诊、理发及美容服务收费上调,致使交通(+6.94%)、杂项商品及服务(+6.65%)、医疗(+6.13%)、食物及非酒精饮品(+4.78%)和衣履(+4.11%)的价格指数录得较大的按年升幅。另一方面,流动电话服务收费下调,令通讯的价格指数按年下跌3.60%。 2010年12月甲类(105.32)及乙类(106.42)消费物价指数较2009年同月分别上升3.62%及4.07%。 2010年1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59%。其中,衣履(+2.99%)、家居设备及用品(+1.50%)、康乐及文化(+1.28%)和交通(+1.08%)的价格指数录得较大升幅;而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38%及0.66%。 2010年第4季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2009年同季上升3.93%;当中以杂项商品及服务(+6.71%)、衣履(+6.06%)、交通(+5.81%)、医疗(+5.79%)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5.04%)的升幅显着。2010年第4季的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较2009年同季分别上升3.65%及4.07%。 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为基期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是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人口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5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6,000至18,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9,000至3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