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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公职局与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加强合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暨公职局与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於一月十一日就进一步巩固双方合作培训澳门特区公务人员签署谅解备忘录。是次的签署仪式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签署仪式於一月十一日中午在新加坡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在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立法会主席刘焯华、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及公共服务署常任秘书林素芬的见证下,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与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院长杨汉忠分别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新加坡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根据谅解备忘录的内容,双方将加强在公务人员培训及人员交流领域上的合作,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亦会为即将设立的公务人员培训中心的发展计划、策略等提供顾问意见及指导等方面的支持和协助,使特区的公务人员培训更具针对性,有效提高公务人员的素质及能力。 出席签署仪式的还有正在新加坡进行访问的澳门特区政府代表团成员,包括立法会副主席贺一诚;行政会委员梁庆庭、廖泽云、马有礼、欧安利、郑志强、梁维特,陈明金、何雪卿,黄如楷;立法会议员崔世昌、高开贤;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新闻局局长陈致平、行政长官私人助理谭嘉华、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冯少荣、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郑蕴琪及新加坡政府多位官员亦出席了签署仪式。 在签署仪式结束后,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设宴款待澳门访问团一行,并期望两地的培训合作取得更大成果。 行政暨公职局与新加坡民事服务学院(公共服务学院前身)於2000年10月就澳门特区公务员培训工作签署了首份谅解备忘录,以配合特区政府致力提升公务人员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技巧的培训政策。至今已有近三千名的领导、主管及高级技术员参加了由双方合作开办的培训课程,当中包括“中高级公务员管理发展课程”、“政策制订培训课程”、“中层公务员管理技巧发展课程”,以及“导师培训计划”等,效果良好。除了有效提升学员的管理能力和技巧外,亦有助学员扩阔视野和思维,同时透过群体学习,增加了来自不同公共部门的学员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了特区政府的团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