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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土地用途分类”研究工作坊


土地工务运输局於2010年12月12 日,假澳门旅游活动中心举行了“澳门土地用途分类”研究工作坊,邀请内地多位专家学者和本澳社团代表出席,会议上,有内地专家指出,为满足澳门特区宏观战略引导和微观开发控制的不同规划需求,配合新旧城区不同用地管理,未来,澳门的用地分类体系应该采取综合设计,透过总体规划严格控制生态保育区,保障土地开发和重大公共设施建设有序、高效进行。与此同时,法定图则用於限定土地功能,明确开发条件,为城规管理和城市建设提供直接依据。 严格进行土地分类配合未来城市规划
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陈宝霞致辞时表示:《土地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的修订,主要是从批地方式、批地面积、批地期限、修改批地用途、批地的转让、溢价金的订定方法、批地程序、监察履行批地合同等八大层面进行检讨,以加强土地管理。除此以外,当局亦有需要对现时的土地分类进行研究、分析和检讨。目前,本澳现行的土地分类主要是:商住用地、非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其他用地等等,但随着本澳社会的急速发展,土地规划已有必要作出进一步完善,尤其需要严格划分未来土地运用的各种分类、性质与功能,藉此配合城市规划、城市发展所需,以落实「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城市发展定位,提升澳门居民综合生活素质。 会议上,上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院赵民教授分别介绍了英国、加拿大、日本、澳洲、新加坡和香港等地的城市规划制度背景、用地分类体系及应用等经验,以至两者的对应关系,即用地分类是如何对应空间规划,从中并带出几点启示,如:单一的用地分类划分标准往往不可能实现对土地的有效管理;多种用地划分标准的混合使用已成为许多地区的主流模式。 澳门未来土地分类宜采综合设计方案
另外,澳门城市规划学会与同济大学合作并提出的「澳门土地用途分类方案建议」,上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院研究员程遥女士在介绍时表示,澳门未来的用地分类体系方案设想应该采取叠加体系、平行体系和双层体系的综合设计,藉此满足澳门特区宏观战略引导和微观开发控制的不同规划需求,服务於不同层面规划的需求,并相应地区分不同等级分类的形式和控制内容,配合新旧城区不同用地管理的需求。同时,用地分类结构及其对应的规划体系需包含总体规划、法定图则两个主要层次,而法定图则作为用於规划体系中的详细规划层面,则会分有法定图则(建成区)和法定图则(新区),并且可将政策区纳入法定图则的构成部份,进行共同编制。 出席工作坊的人员,还包括:上海市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朱若霖教授、澳门城市规划学会会长崔世平、本澳相关专业团体、澳门大学法学院和民间社团代表;与会的官员包括: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陈宝霞、城市规划厅厅长刘榕、土地管理厅代厅长罗晓靖,以及登记局代表等等。最后,大家还对本澳土地现存分类问题和未来分类制度的建立,进行了小组讨论,气氛热烈,是次工作坊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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