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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与逾两百名管委进行工作交流


为推动本澳大厦管理委员会做好楼宇管理的工作,房屋局於日前举办了「管委齐建乐安居2012」交流活动,百多幢大厦近250名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共同分享楼宇管理经验,场面气氛热闹。 房屋局一直致力协助大厦筹组分层建筑物管理机关(俗称管理委员会),如透过讲解会向业主介绍有关管理委员会筹组工作、相关法律程序、业主与管委会之间的权利及义务等,并透过《楼宇维修基金》的"楼宇管理资助计划"提供无偿资助。 为鼓励大厦管理委员会全面做好楼宇维修,共同推动落实完善楼宇管理的工作,房屋局於3月29日晚上假万豪轩酒家举办了的「管委齐建乐安居2012」交流活动,藉着本澳楼宇管理委员会成员之间分享楼宇管理的经验,以期集思广益,共同促进各大厦之间管理委员会成员间的工作心得,达致"楼宇管理人人识 优质环境齐得益"的目标。 房屋局谭光民局长在活动致辞时表示,楼宇是业主的重要资产,业主对楼宇的管理及维护其状况良好责无旁贷,而政府除鼓励业主履行自身对楼宇的责任外,亦会适时提供相适应的措施协助业主及管委会做好楼管工作。直至今年2月,在房屋局的协助下,合共成立了52个经济房屋管理委员会和122个私人楼宇管理委员会,可见业主越来越关注楼宇管理。同时,房屋局亦以中立的角色,协助及协调管理委员会处理有关楼宇管理的个案亦有282宗。 本澳楼宇林立,楼宇管理具有重要性及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难免有时会出现楼管争议,房屋局希望继续以中立的第三方身份向业主、管理委员会与管理公司,提供科学的分析,协助各方妥善处理楼宇管理的问题。 房屋局今年亦会加大力度宣传及推广楼宇管理的知识,在4月将会与社会团体合办「楼宇管理知识入门课程」,透过楼管政策介绍,基本法律概念的解释,实务经验的交流,向管委成员与市民提供楼宇管理的知识,另外,亦会透过举办和参加不同类型的活动,以期唤起更多业主关心自身楼宇的管理工作,促成更多大厦成立管委会,共同改善大厦的管理质素,缔造美好的居住环境。 特区政府亦正完善各项涉及楼宇管理方面的配套及法规,例如《从事分层建筑物管理业务及管理服务人员职业的法律制度》草案,以推动管理行业的专业化及规范化,以提升本澳楼宇管理服务质素,而法改部门亦正修订《民法典》之分层所有权制度而独立制订分层楼宇管理法的工作。 活动上,管委成员相互交流楼宇管理方面的心得,房屋局人员亦在席间与管理委员交流并收集他们对楼管工作之意见。同时,交流活动上呼吁他们须根据《民法典》规定,管理委员会须以两年任期为限,在任期届满前,按召开分层所有人大会,选出新一届管理委员会的委员。而活动中亦有管委成员表演,场面热闹。 出席是次活动的部门有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副局长曹锦俊、法务局法律推广厅厅长罗静萍、民政总署道路渠务部渠务处处长杜德明、澳门街坊联合总会副理长黄祖添及大厦管理资源中心主任陈溥森、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北区职工服务中心主任黎秀瑛、民众建澳联盟副理事长陈德胜及林英培、澳门明爱汇辉长者中心主任郑月婵以及澳门物业管理商会副会长崔铭文等代表莅临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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