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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3G」消费权益你要知


2012年7月9日起,本地的流动电信服务将全面由3G技术提供,为使消费者进一步了解「本澳全面推行3G服务」的信息,电信管理局正积极透过传播媒体、宣传单张、讲座、网页等不同渠道,向消费者作出宣传。 为了确保在本年7月9日后能继续享用无间断的通讯服务,消费者须留意现时使用的手机或服务计划是否支援3G,而有关这方面的资讯,除可登入电信管理局网页,浏览已获认可之手机型号列表外,亦可向所属流动电信营运商查询。倘若有需要更换手机设备,消费者可前往流动电信营运商门市或信誉良好的手机商号选购产品,以确保所购买的手机能於3G网络中操作。 此外,电信管理局已积极推动流动电信营运商推出各种2G转3G服务的优惠计划,并要求有关收费须维持原有水平或提供更佳的服务内容,而处於「带机上台/续约优惠计划」合约的约束期内的本地流动电信用户,若因转用服务计划或转用其他流动电信营运商而需要提早终止合约,所涉的「提前终止优惠计划补偿金」将得到豁免。 为关顾社会上特定社群的需要,电信管理局联同流动电信营运商於3月起往访本澳60多间社区服务中心,向其服务对象讲解或办理3G登记手续,而为了消除长者对使用流动数据服务的忧虑,该局亦指示流动电信营运商向他们推广2G转3G服务时,将流动数据服务预设为关闭。 另外,电信管理局及消费者委员会经工作会议磋商后,决定共同提醒销售手机的商号,必须按消费者指定购买3G制式手机的要求来提供合适的货品,若将不支援3G制式的手机出售给消费者时,应清楚说明给消费者知悉,同时,消费者亦应要求商号将手机制式的资料载於单据内。 消委会表示,该会已联络澳门手提电话零售业商会,向其属下会员发出通知,在出售手机时须提供充份及正确的资料给消费者,同时,亦已发函要求消委会辖下的「加盟商号」、「诚信店」注意有关问题,如有消费者投诉「加盟商号」、「诚信店」有误导而令消费者买错不能支援3G技术的手机,该会将警告有关商号及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