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公众利益,政府自2009年3月首次行动以来,一直持续不懈,采取严厉手段,打击非法占用特区土地的行为,政府跨部门清迁组至今已收回36幅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面积合共逾17.3万平方米,相当於25个标准足球场的面积。去年开始,政府已展开相关后续程序,包括向八宗非法霸地占用人追收清迁费用,以及对三宗个案占用人科处罚款。政府短期内将继续展开行动,回收被霸占的政府土地,确保宝贵的土地资源不被占用。 政府再对一占用人科处罚款
政府三月初刊登告示,处罚一非法霸地占用人罚款。有关占用人为合盛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其占用位於路环电厂街及旁边约5,090平方米的土地。土地工务运输局於2009年6月发现该土地上摆放有货柜、汽车、履带式起重机、大量金属工字钢、建筑设备及材料等物品。经查有关占用人并没有土地利用的有效凭证,亦没有相关业权登记,因此开立卷宗跟进。 占用人其后於同年10月自愿搬离及清走霸占土地上的所有物品,交还土地予政府。然而,占用人在霸占有关土地时已违返了第6/80/M号法律《土地法》第191条的相关条文。经过书面听证程序后,政府决定向违法人科处罚款。占用人若逾期仍未缴纳罚款,所拖欠款项将由财政局强制徵收。政府此前已向两宗个案占用人科处罚款,其中一宗的占用人已於限期内自愿缴交,另一宗则转交财政局进行催徵。 三宗追收清迁费个案已转交财政局催微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若非法占用人逾期仍未按政府要求将土地腾空归还,最终须由政府部门强制执行清迁行动收回被占土地,不但要缴纳罚款,占用人还必须缴付清拆工程、搬运、交通、保安、照明、保护措施或还原工程等费用。土地工务运输局现正对已收回的霸地个案陆续展开追收清迁费用的程序,早前分别对八宗个案以发函或刊登告示的方式催徵清迁费用,其中刊登告示的四宗,清迁费分别约320多万(澳门元,下同)、200万、150多万及70万。当中以一幅邻近路环竹湾电讯传讯中心的土地,占用人被追收款项高达320多万澳门元,当中包括搬运、保安、临时货仓及山坡修复的费用。目前,有三宗个案的占用人因逾期未缴纳费用,故局方已转交财政局催徵。 政府了解到,修法是打撃霸地的重要手段之一,期望透过加大罚款额起到阻吓作用。因此,在《土地法》修订文本中,针对霸地行为,除引入属刑事罪行的违令罪外,更将大幅增加罚款金额,可为政府长期有效打击非法霸地行为提供重要的法律基础。有关修订文本争取於今年内进入立法程序。 政府继续采取行动收回霸地
为维护公众利益,政府将继续联合多个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行为。政府重申,凡未经合法批给、非法霸地、破坏山体、阻碍护林工作以及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等违法违规的占地行为,政府必定严正处理,并会以强硬手段遏止,有关收回土地的行动将恒常进行,一旦展开便不会撤回,市民切勿以身试法,甚至以有关土地作非法商业用途或售予他人图利,否则,除上述行政处罚外,还将负上相关的民事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