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本月15日,仍有六万多台车辆尚未缴纳2012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下简称:行车税),交通事务局呼吁车主尽快缴纳,以免集中在最后限期缴交,造成挤迫,或因延误缴交而被徵收过期罚款。另外,由於本年度行车税徵收最后限期日(3月31日)公共机关不对外开放,为方便车主缴纳税款,有关徵收时间将延至4月2日。 网上缴纳之服务日期维持不变 交通事务局呼吁车主把握时间,尽早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交通事务专区、财政局(包括财政局大楼、北区接待中心及氹仔接待中心)、指定银行、邮政局6个办公地点缴交及通讯博物馆商店办理。同时,还可透过登入交通事务局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办理缴费手续,完成手续后,可选择自取(截止服务日期为3月30日中午12时)或邮寄方式(截止服务日期为3月22日晚上11时)领取税圈。 逾期缴纳税款者,除要被额外徵收延迟利息及等於欠税金额百分之三的款项外,还须缴付相等於税款双倍的罚款;倘在60天缴税补充期过后仍未缴纳上述款项,一旦查获车辆在公共街道行驶或停泊,有关资料将送交财政局进行强制徵收。不缴纳税款而继续使用及享用车辆者,须徵收相当於欠税金额三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