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接获文莱达鲁萨兰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通知:自2012年1月28日起,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证进入文莱达鲁萨兰国,逗留最多14日。 直至目前为止,共有94个国家或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9个国家给予特区旅行证免签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