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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店东主重蹈覆辙,被海关查获两当铺涉出售冒牌珠宝手饰 (更新版)


澳门海关接获电子邮件举报,指位於澳门中区某两间珠宝钟表店,出售侵犯商标知识产权之钻石皮带扣,海关收到举报资料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有关商标已在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注册登记。该两间珠宝钟表店同时经营典当生意,店铺为相连并可以互通,由一名姓谭之男嫌犯所开设。经查核资料,该名谭姓嫌犯已有前科,曾於二零零六年售卖同类货品被检控。有关货品售卖对象以该区数个大型娱乐场的赌客和外地游客为主。 海关人员於三月六日对有关店铺采取行动,在两间店铺内共查获怀疑假冒 "HERMÈS"及 "LV"商标之钻石皮带扣及金耳环合共十九件,涉及金额总值超过一百四十万元,有关物件经品牌权利人鉴定为侵权物品。行动中带走三名男店员协助调查,年龄介乎於二十三至五十八岁之间,一名外地雇员。其后再邀请两间店铺之一名男姓企业主协助调查,海关将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条之犯罪控告该四名人士,一经定罪,处最高六个月徒刑或科处三十日至九十日罚金。 另外,由於案中的一名外地雇员为过界工作,雇主涉嫌触犯第二一/二零零九号法律《聘用外地雇员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六项所述之行为 "安排外地雇员在获明示许可的地点工作,即使该地点属同一雇主的其他场所亦然"之行政违法行为,海关将提起实况笔录,并送交劳工事务局处理。 海关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和二零一一年四月,曾分别侦办位於同区某个别珠宝钟表店出售同类物品案,当时亦有新闻发布,向业界作出呼吁,以警惕有关业界从业员切勿以身试法。但个别人士仍然挺而走险、顶风作案,可能利欲薰心,轻视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严重性,结果利之所趋、损之所在,一再招惹官非。海关强调,违法者可被判监,并会留有案底,后果十分严重。希望市民珍惜前途,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海关联络,电子邮址: info@customs.gov.mo ,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2896 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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