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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严格执行《新控烟法》两个多月累计票控人数超过1000人


自1月1日至3月3日,控烟办督察及相关人员合共巡查47,851间场所,因违反《新控烟法》而被票控人数累计共为1002人。总结2月份的票控人数为668人是1月份283人的2.4倍。卫生局表示,票控数字的增加反映了各执法实体继续严格执法、绝无松懈。 而总结过去两个多月(即1月1日至3月3日)的执法情况,检控最多的前三位场所性质分别是网吧占11.1%、天桥/隧道占10.8%及公园占10.8%。近96%的违法者为男性,4%的违法者是女性;违法者的年龄主要是45至59岁占33.5%、16至29岁占28.8%,30至44岁占27.6%;约50%的罚单在黑沙环发出;在违法时段方面,51.3%的检控个案是发生在12:00至18:00;累计警察支援的检控个案共80宗,占检控总个案数的8.0%,袭击事件累计1宗;警察支援的原因以无带身份证明文件以主,占41.3%,其次是拒绝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8.8%)及拒绝合作(13.8%)等。 缴付罚款方面,近70%的违法者已缴付罚款,而这些已缴付罚款的人士当中,57.7%为澳门居民,其次为游客占39.1%以及外地雇员占2.1%。 在控烟热线方面,控烟办共接获1683个电话,其中942宗查询、701宗投诉及有194名市民提供意见。93.8%的投诉是在禁止吸烟地点吸烟;投诉区域主要是塔石占37.0%、黑沙环占25.3%及筷子基占16.6%。所有的投诉均已跟进,於投诉场所开出的罚单约占检控总个案的12.1%。卫生局指出若市民致电控烟热线投诉某场所有人违法吸烟,由於吸烟是瞬间的违法行为,预防及控制吸烟办公室并不会立即派员前往;接听热线人员将记录投诉场所,并转交控烟督察跟进所有的投诉场所,以加强对投诉场所的巡查工作;而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5/2011号《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第七条,禁烟场所管理人当发现有人在禁烟场所内吸烟,管理人或员工应即时要求违法吸烟者停止吸烟;如对方不合作,应召唤执法实体。 卫生局强调,两个多月来的控烟执法虽然发生过一宗控烟督遭被票控人士袭击事件,但这是极为个别的事件,绝对无损前线人员的执法决心,当局会严格依法追究犯罪者的法律责任,并尽最大努力为控烟督察提供必要支援,保证控烟工作持续和有效地执行。 而控烟督察亦会根据不断累积的执法经验,为日后的工作提出改善和避免冲突的建议,包括加强针对性的宣传,在特定违法黑点作更多和更清晰的标示,按不同的风险级别部署行动,在检控中更技巧和清楚地与违法者说明检控程序和违令后果等。 对於有意见认为新控烟法实施后,街上反而多了烟民围在垃圾筒附近吸烟;对此,卫生局表示根据目前新控烟法规定,街道属法定允许的吸烟地点;而当局亦会继续透过采用不同类型的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的宣传形式,加强吸烟人士对烟草祸害的认识,从而使他们及早主动戒烟。 至於,对被票控而没有邀交罚款的旅客,根据第5/2011号《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当局将限制其再次进入本地区。该制度,又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51/99号法令《行政上之违法行为之一般制度及程序》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四款b项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