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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大厦两房及三房共348个经屋单位预配


特区政府今(26)日於特区政府公报中刊登第395/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已命名为安顺大厦,即路环石排湾CN7地段366个经济房屋单位的售价及补贴比率。房屋局於2013年1月2日起向获甄选家团寄出拣楼通知信,并分批安排於1月16日起参观安顺大厦内之实地示范单位;1月23日起则按序安排家团代表往房屋局选购单位。家团需留意其拣楼通知信之时间安排。 安顺大厦提供366个经屋单位 安顺大厦位於路环石排湾马路,毗邻路环石排湾公园,由两座楼宇组成,楼高分别为第I座23层及第II座16层,共提供366个经济房屋单位,分别是一房一厅(T1)单位有18个,两房一厅(T2)单位有300个,三房一厅(T3)单位有48个。 建筑设计规划概念以环保为大前提,裙楼由地界后移,形成两个凹状的室外绿化广场可供居民使用,让人们进出大楼时有豁然开朗之感;而住宅层设计提供半室外走廊及通天,以地段内之自然通风、采光、绿化及以人为本之持续发展理念,使环境更宜居,从而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素。 第I至II座地库为停车场,地面层为商业及停车场,1楼为写字楼及停车场,2楼为写字楼,3楼为平台花园;第I座4楼至13楼及15楼至22楼为住宅层,14楼为避火层;第II座4楼至15楼为住宅层。 停车场共提供169个泊车位,其中71个轻型汽车及98个电单车泊车位;楼宇使用天然气。 石排湾公共房屋项目内将设置大型巴士转乘站,提供往来澳门半岛及离岛之巴士服务。配合邻近轻轨站之设置,未来将透过巴士与轻轨之间的便捷转乘,扩大公交服务的覆盖范围。 为配合石排湾都市化建设及公共房屋兴建,政府现正启动第1阶段基础设施建造,包括道路基建、行人天桥、斜坡加固等,其中道路基建包括6条总长约2,000米道路,双向4线和双向2线行车。总施工面积7万多平方米,有地下管网、行车及行人道、景观绿化,地下公共管线及首度引入的再生水管网;并有位於主要道路交汇处的四组行人天桥,设无障碍设施方便行人过路。 将来,石排湾居民可经路氹连贯公路及莲花海滨大马路出行往澳门半岛。路氹连贯公路以莲花圆形地为界,北段双向6线,南段双向4线,部分道路预留扩阔空间。而建造中的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长约900米双向4线下层行车道,连接望德圣母湾大马路及伟龙马路,穿越路氹连贯公路圆形地。 安顺实用面积每平方米平均售价约17,876元 房屋局主要根据经济房屋家团的购买力,楼宇的座落地点、建成年份,单位在楼宇总体结构内的朝向及位置、面积及类型等相关计价因素而订定经济房屋各单位售价。以现时社会房屋2人家团收入上限11,840元的30%作为供款负担计算,以购入一个40平方米之实用面积单位、20年供款期及5%供款利率,按此计算出可负担之楼价约为768,883元,每平方米实用面积约19,222元,按地区系数0.93调整后,安顺大厦的实用面积每平方米平均售价约17,876.53元,以实用比率63.61%计算,相当於建筑面积每平方尺约1,056元。在348个单位中,有161个单位的价格低於平均售价,约占所有单位的49%。 根据此基准尺价,具体售价将视乎单位座向、楼层、位置和类型而有所上浮或下调,安顺大厦T2单位售价由718,500元至905,200元,实用面积由42.91至47.45平方米;T3单位售价由891,600元至1,076,800元,实用面积由55.02至56.79平方米。 因应现时总轮候名单中已没有一房(T1)轮候家团,故是次推出安顺大厦进行经济房屋预配时,没有推出一房单位。 由於取得人在购买经济房屋时,可享有对应市场楼宇价格一定折让之补贴比率,安顺大厦的补贴比率与其他经济房屋的计算方式一样,由房屋局透过聘请三间专业物业估值公司对出售项目进行估价,再经房屋局综合评定该项目之市场价格,根据审慎保守的原则,结合外围环境如邻近地区经济变化、经济增长预测,以及本地与邻近地区采取稳定楼价的系列措施等因素,安顺大厦得出补贴比率49.4%。这种计算方法,既有科学理性的分析,数据较符合社会实况。 在不可转让期届满,取得人向房屋局缴付补价后,方可将单位自由转让。补价的计算是在转售单位时,以财政局为徵收不动产转移印花税而评定的有关单位价格,以及取得人购入单位时受惠政府的补贴比率作计算。 1月16起开放示范单位 房屋局根据可预配单位数量,2013年1月2日起以双挂号形式向获甄选家团寄出拣楼通知信及附有相关售楼资料,如售价;并分批安排於1月16日起参观安顺大厦内之实地示范单位。 为免有获甄选家团没有收到信函,房屋局会分批於至少一份中文及一份葡文报章上刊登安顺大厦之获甄选名单之公告;同时,在房屋局之网页(www.ihm.gov.mo)上也会上载有关公告;亦可透过浏览该网页查询轮候次序,或致电该局24小时语音服务查询系统(2835 6288)查询。 获甄选家团须於指定期间(每个家团可在8日期间内参观时间),出示拣楼通知信的正本前往参观示范单位。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日上午10时至晚上6时。参观者需为家团成员。 家团拣楼时需齐备文件 房屋局於2013年1月23日起,按序安排家团代表往房屋局选购单位,家团需留意其拣楼通知信之时间安排。於预约拣楼日及时间,家团代表须带同拣楼通知信,及所有家团成员的身份证正本,到房屋局拣楼及办理相关手续。 假如家团代表无法於指定时间内到房屋局拣楼,可向房屋局提出书面解释,如接纳可按房屋局再次约定时间拣楼;如解释不获接纳,不到场会被自动排名单末尾。 於拣楼时,家团代表首先在房屋局大堂之"购买经济房屋家团报到处",出示拣楼通知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将家团代表带往5楼办理购买经济房屋接待楼层;於接待楼层设有审查区,审查获甄选家团是否齐备全部成员之身份证正本及是否存在成员变动;完成上述审查后,房屋局会在所设置的视听区,向等候家团播放选购经济房屋流程、经济房屋法规定及购买经济房屋须知的影片,并於等候区内,可透过电脑屏幕即时知悉可供选择经济房屋单位的情况;然后,按序带领家团代表入座指定的认购柜台进行拣楼。 选定经济房屋单位后,待房屋局通知,家团代表须签署一份买卖预约合同,预配程序无须缴付任何款项。於经济房屋使用准照发出后,房屋局将透过公函通知预约买受人缴付楼款的方法。倘无需藉由按揭贷款支付楼款,预约买受人及其他立约人应於公函所指定的期限内联络房屋局,以便约定缴付楼款的日期及时间。倘需藉由按揭贷款支付楼价馀款,预约买受人及其他立约人,应在公函指定期限内前往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房屋局接获银行通知批准按揭贷款后,才透过公函约定预约买受人及其他立约人缴付楼款的日期及时间,届时只须以银行本票缴付楼价首期,楼价馀款由银行直接支付房屋局。 缴付楼价后,房屋局会约定预约买受人办理管理合约,及约定领取锁匙的时间。 截至2012年12月19日,经济房屋轮候家团有3,615户。澳门区有3,750户,T2有3,003户、T3有695户、T4有52户。由於同一家团可同时选择各区域及各种房屋类型,故该轮候家团数字有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