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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等多个部门举行联合工作会议 通报新春期间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措施


龙年将至,未来几日连同春节假期是购物消费的高峰期,为更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委员会在日前邀请经济局、旅游局、交通事务局、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海关及民政总署等政府部门,就春节期间对本澳市民及来澳旅客之消费权益保护以及打击『黑店』工作,举行工作会议。 消费者委员会表示,过去一年,在各部门的紧密合作之下、对以不良手法经营之商号资料经常作出通报,针对打击有损澳门形象的『黑店』问题,以及相关部门在执法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事宜取得一定的成效。根据相关部门之资料显示,近期并无发现有以严重不良手法经营之『黑店』个案,但仍对市面经常被投诉者予以高度关注。 与会部门也一致表示,将根据法律所定之权限,於岁晚新春期间各自加强相关巡查工作,在必要时更会采取跨部门的联合行动,务求使市民与来澳旅客安心欢渡春节。 另外,消委会同时呼吁本澳各行业的经营者,尤其是餐厅食肆等,更应注意本澳有法例(四月一日第16/96/M号法令第八节)在价格方面作出规范,故应切实遵守及使消费者掌握;特别是「加盟商号」「诚信店」,要本着向本澳居民及来澳旅客提供优质产品及满意的服务的宗旨,致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建立澳门作为国际旅游城市的正面形象。 消委会又提醒所有的市民及来澳旅客,要经常关注及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万一出现消费争议或权益受损时,应尽快向消委会或相关的政府执法部门作出投诉,同时提供详尽的资料,以便各政府部门可以尽快的处理投诉及提供协助。此外,消委会亦特别派员在春节假期期间(年初二至年初三,上午十一时至下午六时),接听消费者的电话投诉(投诉电话:89889315),并在有需要之情况下给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