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日前有报导指关於十幅墓地案件的刑事预审程序因法庭审理案件数量较多以及排期需时,有关(预审)程序将被安排至明年才开展一事,本院经过向刑事起诉法庭作进一步了解后,认为有关报导内容与现实情况不尽相符,鉴於所涉及的案件备受公众关注,有必要向广大市民作以下说明: 1. 根据由刑事起诉法庭提供的资料显示,直至2012年12月9日止,仍未收到任何涉及该案件关於要求展开预审的申请; 2. 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在作出控诉后,如对控诉书内容不予认同,案中的利害关系人(嫌犯或辅助人)可依法向刑事起诉法庭提出预审申请,目的是让预审法官对控诉书作出司法核实,再考虑决定作出起诉或不起诉批示; 3. 如预审法官决定不予起诉,案件将予以归档;相反,如作出起诉批示,则案件会被送到初级法院刑事法庭排期审理; 4. 值得一提的是,预审程序并非强制,因此如利害关系人没有提出预审申请,检察院在作出控诉书后便会直接将案件送到初级法院刑事法庭排期审理; 5. 有必要指出,刑事起诉法庭在收到利害关系人要求展开预审的申请后,便会即时由预审法官宣告展开预审程序及作出跟进,因此预审的展开并不存在排期的问题,然而,如上所言,刑事起诉法庭至今仍未收到任何涉及该案件的预审申请; 6. 最后,需要补充,案件一旦送到初级法院刑事法庭便会随即由法官安排审判日期,根据截至2012年11月1日的资料显示,刑事审判的排期暂时不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如案件能够尽早提出控诉及移送初级法院排期审理的话,本院必定尽最大的努力作出配合,回应社会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