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报导指本局在一宗土地纠纷事件中涉嫌处事不公,以及有警员涉嫌擅闯民居。有关指控与事实不符,本局特此作出回应以正视听。 经本局调查后,於11月23日约晚上7时19分,本局行动控制中心接报於青洲河边马路门牌14-17号发生一宗租务纠纷事件,遂按程序通知有关警区派员处理。在现场,胡姓居民与一名符姓男子因上址之业权问题发生口角,警员遂将双方带返警区作进一步处理。在警区,胡姓居民声称其拥有上址的使用权,惟不能提供任何证明文件,符姓男子则向警员出示拥有该地段的商业登记证明及物业登记证明书,证明其业主身份。期间,符姓男子向警员报称上址中一座其拥有之物业内发现十多名身份不明的人士,需要警员协助,警员遂陪同符姓男子重返上址调查,警员的行动完全是应业主的合理请求而履行职责,不存在偏袒或处理不公的情况。 警区派员重返现场后,接触到该地段一名管理员。在得到业主同意,以及在该管理员陪同、要求及指示下进入地段内的一座建筑物,警员在打开建筑物公共走廊一道铁门之前,曾拍门及按动门铃,其后该建筑物上层一名操普通话之男子亦向警员声称上述铁门没有锁死,着警员自行开门进入。其后,警员在建筑物上层房间内发现七名持内地通行证之人士,各人均报称为上址租客,由於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故警员在登记在场人士身份资料后离开,没有采取任何其他行动。 在此强调,保护市民生命财产是本局的职责,在接获犯罪消息后本局定会依法及依程序履行职务,对於有关报章对事件不了解下作出的无理指责,本局深表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