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崔世安今(5)日表示,特区政府将全面准确地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规定,在澳门《基本法》的框架下,从澳门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主进步和社会稳定为宗旨,积极稳妥地推进澳门特区政制发展。 行政长官崔世安、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高展鸿等出席第二场政制发展座谈会,听取在场约230名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意见。 崔世安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澳门《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附件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程序作出了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为澳门政制发展提供清晰而稳固的基础,也反映出澳门《基本法》有关政制发展深刻内涵,有利於澳门政制按照《基本法》的轨道健康发展。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规定作爲啓动政制发展的第一步,行政长官将就是否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规定的两个产生办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崔世安表示,爲了做好工作,特区政府将在全面认真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集中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制发展的意见,并呼吁各选举委员可以透过不同渠道发表意见。 行政长官又呼吁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就以下两个问题积极发表意见:一、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二、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如需修改,修改应坚持什麽原则?怎样修改?特区政府将全力、全面汇集总结各方面意见,并於2012年2月初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报告。 座谈会期间,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高展鸿讲及政制发展「五步曲」的内涵,并认为政制发展将成为今年内特区工作的重要一部份。他指,特区政府持续听取社会对政制发展的意见,目前已收到超过300份有关政制发展的报告书。未来,特区政府将於本月内举办多场面向不同界别及公众的政制发展座谈会,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收集各界对政制发展的意见。 高展鸿强调,特区政府除透过座谈会听取意见外,还将以不同形式,如透过电话、网页或电子邮件等渠道广泛、全面收集社会意见。总言之,特区政府听取意见的渠道是全开放的,期望市民踊跃表达意见或建议,政府将系统整理收集所得意见,并向全国人大作出报告。 第三场座谈会将於明(6)晚举行,听取公务员团体、法律团体代表以及行政法务范畴的谘询委员会委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