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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设立澳门养老保障机制跨部门研究小组


政府公报今(5)日刊登第338/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设立澳门养老保障机制跨部门研究小组,旨在协调、跟进和评估澳门特区面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挑战和影响。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该研究小组的职责包括:(一)检讨本澳目前的养老保障政策及措施,并提出改善方案;(二)就长者医疗、住屋、退休保障等政策进行综合研究,建议促进长者福祉、提高长者综合生活素质的策略;(三)在研究基础上提出建立系统性养老保障机制的具体措施;(四)确保研究工作开展及执行期间的跨部门协调,订定各参与部门的责任,以及该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五)促进本澳社会互助团体或机构、民间组织以及其他私人实体支持及协助研究工作;(六)跟进及评估研究工作的进度,并向行政长官提交有关跟进报告。 根据批示,研究小组的组成成员包括:社会工作局局长,并由其负责协调、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代表、统计暨普查局局长或副局长、劳工事务局局长或副局长、卫生局局长或副局长、教育暨青年局局长或副局长、文化局局长或副局长、体育发展局局长或副局长、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澳门理工学院长者书院校长、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或副局长、房屋局局长或副局长,以及交通事务局局长或副局长。 研究小组协调员可邀请其他公共部门的人员、私人实体的代表及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小组的会议。此外,研究小组可按需要设立专责团队,就具体事宜进行研究及跟进,并编制报告。
社会工作局向研究小组提供运作所需的技术及行政辅助;研究小组运作上的负担由社会工作局预算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