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2009年3月首次行动开始,政府跨部门清迁组至今已收回36幅被非法占用的政府土地,合共面积逾17.3万平方米;此外,政府已陆续向霸地人士展开徵收清迁费的程序,费用由数十万元至300多万元不等,倘占用人限期过后仍未缴交,将交由财政局强制催徵。政府重申,将继续采取严厉手段,持续打击非法占用特区土地的行为,以维护公众利益。
收回土地按既定城规展利用
清迁组至今收回的36幅被占土地中,小则数十平方米,大则达五万平方米,回收土地总面积接近25个标准足球场;被占的土地分布在澳门半岛、氹仔及路环,当中以路环所占比例最高。政府对收回的被占土地会按照既定的城市规划展开利用,如辟设公园或休憩场所、兴建公屋、学校以、建设新道路以及优化旧区路网等。其中,氹仔TN27地段是2009年首幅被收回的政府土地,在收回有关土地后,政府既定规划,加快启动该个因霸地问题而被延误兴建的公屋项目。现时该公屋项目正加快推进,有关工程快将完工;至於位於氹仔布拉干萨街与米尼奥街附近两幅收回的土地,已分别用作兴建小学和即将兴建社会服务大楼。
根据法律规定,若非法占用人逾期仍未按政府要求将土地腾空并归还,最终须要由政府部门强制执行清迁行动收回被占土地的话,占用人必须缴付清拆工程、搬运、交通、保安、照明及行政等一系列相关费用。 逾期不交转由财局强制催徵
而土地工务运输局对已收回的霸地个案陆续展开追收清迁费用和罚款的程序,近期对四个个案刊登告示催徵清迁费用及罚款,其清迁费分别约320多万(澳门元,下同)、200万、150多万及70万。当中以一幅邻近路环竹湾电讯传讯中心的土地,占用人被追收款项高达320多万澳门元,当中包括行政、搬运、保安、围网、临时仓及山坡修复的费用。由於该非法占用人破坏山体,因此,政府须对受破坏的山体进行整治加固,故仅是相关工程费用就占逾220多万。
被追收清迁费用的当事人须於指定日期内前往土地工务运输局缴交,倘限期过后仍未清缴,亦未向行政法院作出上诉,则会交由财政局强制催徵。 透过修法增违法成本和后果
另一方面,对於一些自愿拆卸非法工程或腾空土地的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人士,尽管可免却由政府执行清迁所引起的相关费用,但按照法律,政府仍会启动处罚程序。
政府了解到,修法是打撃霸地的重要手段之一,期望透过加大罚款额起到阻吓作用。因此,在修订中的《土地法》中,针对霸地行为,除引入属刑事罪行的违令罪外,更将大幅增加罚款金额,可为政府长期有效打击非法霸地行为提供重要的法律基础。有关部门现正加紧深化及完善修改《土地法》的法律草案内容,争取2012年完成最终文本,并展开相关的立法程序。 政府跨部门持续打击霸地行为
为维护公众利益,政府将继续联合多个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行为。如土地工务运输局方面,除会加强巡查和监察如派员到本澳各区了解土地状况外,将会进一步利用先进的科技提升对土地资源的监管工作。
政府重申,凡未经合法批给、非法霸地、破坏山体、阻碍护林工作以及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等违法违规占地行为,政府必定严正处理,并会以强硬手段遏止,有关收回土地的行动持续进行,一旦展开便决不撤回,市民切勿以身试法,甚至以有关土地作非法商业用途或售予他人图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