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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辅导员职程对外入职中央开考 一般知识考试十二月二日举行


澳门特区政府首次的对外入职中央开考,定於本年十二月二日(星期日) 上午十时举行一般知识考试。是次开考为填补各公共部门技术辅导员职程第一职阶二等技术辅导员128个职缺以及未来两年将出现的第一职阶二等技术辅导员职缺。根据已公布的准考人确定名单,共有准考人14,051名。 考试地点、日期、时间及详情已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张贴於公共行政大楼地下行政公职局接待处,另亦上载於行政公职局网页http://www.safp.gov.mo供查阅。行政公职局吁请准考人务必预先查明自己获分配的考试地点,并详阅《准考人须知》。 考试於十九个考试地点同时举行
是次考试分别於19间学校共379个考室(课室/礼堂)进行。准考人在参加考试前必须清楚知悉自己获分配的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详情如下:
(* 请参阅附件!) 考试於上午十时举行
是次一般知识考试於本年十二月二日(星期日) 上午十时举行,作答时间为三小时。
各考试地点於考试开始前一小时开门,方便准考人进入考试地点查知自己的考室(礼堂/课室)及具体位置。行政公职局建议准考人至少应在考试开始之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地点,以便有充裕时间找到自己的考室。公职局已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协助,指引准考人进入考室。
各考试地点大门将於上午十时(以141CTM报时信号为准)准时关闭。准考人逾时禁止进入并被自动取消考试资格。
由於考试地点分设於不同学校,为方便准考人清楚知悉自己考试地点及大门所在的具体位置,公职局已将19个考试地点大门的图片上载该局网页http://www.safp.gov.mo,供准考人浏览。 行政公职局特别提醒,准考人不得在非获分配的考试地点以及非指定的时间进行考试。 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为监察考试的进行,每一考室(礼堂/课室)均安排有监考人员。行政公职局呼吁各准考人考试前必须细阅《准考人须知》,考试时遵守考试规则,违反规则者将被除名。 鉴於《准考人须知》公布后,行政公职局收到若干有关《准考人须知》的查询,总结所查询的问题后,行政公职局向准考人作出以下提要: 进入考室必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为核实准考人身份,准考人须带备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出的内有准考人相片和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编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区护照等)正本进入考室(礼堂/课室),出示予监考人员核实身份。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并被除名。 考室内严禁使用手提电话及其他电子设备
考试进行期间准考人必须把手提电话及其他电子设备置於完全关机状态;若在考试进行期间该等设备发出提示信号(声响/闪光/震动),均视为已被使用,有关准考人将被除名。 准予带入考室的参考资料
考试进行期间准考人仅可参阅於本年八月一日公布的"对外入职中央开考通告"第13.1点考试范围所指定的法规,不得使用任何其他资料、文件、书本或电子设备,包括计数机。
行政公职局特此就上述考试范围所指定的法规作出说明:法规的文本指,单行本、从开考通告链接下载的文本或其复印本、以及摘录自《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文本或其复印本,其上不得有任何后加上的图文、标记或注释。该等法规的注释文本,以及含有该等法规在内的法例汇编书籍,例如:印务局出版的《澳门公职法律制度》等等,均不得使用,因法例汇编内可能载有非考试范围的法规。倘使用复印本或网上下载的打印本,不论单面或双面复印或打印,均必须使用白纸,并须确保所使用的纸张没有任何其他图文标志。 除上述提要外,准考人对其他考试规则亦应全面了解。《准考人须知》已上载行政公职局网页http://www.safp.gov.mo。 行政公职局正积极部署各项考前工作,动员各公共部门人员作出支援,全力保证是次考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