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在财政上支持社会房屋轮候总名单中获接纳轮候家团,减轻有关家团的住屋负担,特区政府已将《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发放计划》延长至2013年8月31日,并调升了补助金额。截至本月22日,合共收到206宗申请,房屋局呼吁合资格家团尽快於本月30日申请期结束前提出申请。 凡符合第25/2009号行政法规《社会房屋的分配、租赁及管理》第三条所定的一般要件的社会房屋总轮候名单内的获接纳轮候家团,且非为社会房屋承租人或社会房屋承租家团的成员,均得申请住屋补助,但申请家团的每月总收入不得超过下表所载金额: (* 请参阅附件!) 正受惠该计划的家团继续获发住屋补助,可豁免续期申请手续;现时并非受惠的社会房屋轮候家团,须於本月30日或之前向房屋局提交已填妥之申请表,而效力追溯至今年9月1日。 申请家团於今年7月9日后曾向房屋局提交家团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及每月收入证明文件,则可豁免提交该等文件,但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轮候家团只需填妥该计划的申请表及於申请期内交予房屋局。住屋补助的申请表亦可於房屋局网页下载。 根据房屋局资料显示,2008年9月至今年8月住屋补助的申请及处理情况中,累计有7,806个社屋轮候家团申请住屋补助,获批的有7,110个家团,期间总共向住屋补助的受惠家团发放了约2.23亿元。 为方便居民查询申请住屋补助之情况,房屋局将於24小时语音电话2835 6288服务系统上,新增查询申请住屋补助之语音;已递交申请表的申请人亦可透过语音电话系统查询其申请情况,如申请表处理中,欠交文件或补贴已获批准等,房屋局网页http://www.ihm.gov.mo上已增加住屋补助及查询申请情况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