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长效机制
特区政府坚持"教育兴澳"的施政路向。全面提升居民综合素质,培育本地人才是特区政府教育政策的着力点,贯彻在教育的各个阶段和领域。
在非高等教育方面,政府努力实践非高等教育发展十年规划蓝图,从制度和投入等方面确保教育事业的发展,尤其要保证义务教育和免费教育的有效实施。落实《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为教师提升专业能力、改善工作条件提供制度保障。推进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加快小班制在中学实施的步伐,优化师生比及班师比;提升学生的语文能力、身心素质及品德;发挥持续教育和终身学习在提高居民工作技能及生活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从人才培养上为澳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优先保障非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2012年预算约41.6亿元,2013年预算约52.5亿元,按年增加超过26%。未来将研究透过分阶段财政拨备,充分发挥教育发展基金对教育经费的储备和调节功能,基金2013年的预算约7亿元,按年增加25.7%。政府推行十五年免费教育,以及近年一直保持高中三年级学生大约八成半的升大率,都是多年来对教育不断投入资源的成绩。按十五年正规教育计算,政府现时投放在每名入网学校学生的资源近31万元,非入网学校学生的资源近20万元。
津贴制度方面,政府发放的津贴包括:学费津贴、回归教育津贴、书簿津贴等,支援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使学生不因家庭经济状况而影响接受教育的机会。同时,透过学生福利基金,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机制,并关注学生的体质发展及提供医疗保障,基金2013年预算约4.4亿元,按年增加35.2%。
在高等教育方面,政府加快完善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并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使高等院校充分发挥其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的功能。
特区政府注重对高等教育资源的投入,将大幅增加奖励成绩优异学生的奖学金名额及金额,支持澳门高等院校与国内外高校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学生交流,促进人才的成长。为协助澳门居民就读大专或以上的课程,政府放宽贷学金申请者家庭人均收入的限制,并增加贷学金的名额至4,500名;调升贷学金、奖学金及特别助学金的每月发放金额,贷学金和奖学金每月的发放金额由2,000-4,000元调升至最高的4,500元、特别助学金每月的发放金额由2,400-4,800元调升至最高的5,400元;设立"吸引优秀学生修读教育课程资助计划",以奖学金形式鼓励优秀学生修读教育课程,在取得学位后留澳为本澳教育事业服务;为体现特区政府关心和重视就读高等院校的本澳居民,2012年首度发放金额为2,000元的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
我们致力提升高等教育素质,持续优化高等院校教学环境和设施,同时支持师资培训,组建优质高效的教职员队伍,并增强高等教育整体竞争力,适应澳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型的、现代化的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即将落成运作,从而揭开澳门高等教育发展新一页。
特区政府十分重视构建人才资料库,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已完成收集在本地及外地升读高等院校澳门居民的相关资料,可为明年开展的本澳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估算,以及未来合理制订人力资源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在青年政策方面,青年是社会发展的希望。特区政府高度重视培养年青一代,全力促进青年在德、智、体、群、美等各方面发展。我们努力构建良好的校园文化,广泛推行义工活动,大力支持青年参与社会、服务社会,激发青年积极因素;加强国情研习、公民教育和普法宣传,培养学生优良的公民素养,弘扬爱国爱澳的传统。我们将凝聚社会共识,尽快制定长远的澳门青年政策。
随着社会逐步多元化,科学技术与网络信息日新月异,青年成长的环境变得复杂多样,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密切配合,付出更多的爱心和精力,共同承担教育责任,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关怀和支持青年规划积极的人生,培养他们既要有独立思考和批判的精神,也要有创新和建设的能力。 住屋保障长效机制
特区政府坚持"居有其所,安居乐业"的方针。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增加,以及全球低息环境的影响,近年本地区的住宅楼宇需求持续增长。特区政府高度重视居民的基本住屋需求,设立短、中期工作目标,并从长远规划上保持公共房屋与私人市场间的平衡,通过经济房屋、社会房屋及私人房屋三方面配合,回应不同阶层居民的住屋诉求。
在强化制度建设方面,为落实公共房屋政策,特区政府制定了《经济房屋法》和《延长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发放计划的实施期间》行政法规;为减轻纳税人的税务负担,修改了《市区房屋税规章》和《印花税规章》;为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和保障居民的权益,制定了《房地产中介业务法》,而《承诺转让在建楼宇的法律制度》法案已提交立法会审议。为进一步严谨和有系统地管理土地资源,特区政府依法加紧处理闲置土地,《土地法》的修改和《城市规划法》的草拟已基本完成并将提交立法会审议。此外,政府还采取了针对短期内住宅单位、商铺、办公室及车位的转移额外徵收特别印花税、收紧楼宇贷款比率上限、制定规范楼花买卖指引等措施,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短期措施方面,特区政府按计划完成万九公屋项目,轮候家团正陆续上楼,并着重完善新落成公屋周边的社会设施和交通设施配套。明年首季度,我们将重新启动经屋和社屋的轮候申请。政府调整经屋申请的收入上限,使经屋的申请条件可覆盖全澳八成居民,目前,一人家团的收入上限为19,355元,二人以上家团的收入上限为38,710元,以协助未有能力购买私人房屋的本地居民,体现经屋调节私人房屋市场的功能。社会房屋方面,社屋申请家团的收入上限会因应最低维生指数的调整而提升,使有需要的居民得到安居之所。另外,政府既强化监察楼宇状况的机制,避免因失修而造成潜在危险,也推广《楼宇维修基金》的运用,加强业主为自身楼宇进行维修保养的意识,更重要的是,从制度上完善楼宇安全的相关机制,《都市建筑总规章》的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将提交立法会审议。
在中期措施方面,万九后公屋项目的规划工作已全面展开,除已公布的6,300多个公屋单位的规划外,政府还会继续拨出土地储备兴建公屋;建立定期的社会房屋接受申请机制,并设定轮候期。我们从增加供应着手,注重协调市场供求,加快私人住宅楼宇图则审批,审批中的私人住宅单位近30,000个,在建的私人房屋住宅单位约有8,000个。
着眼长远,由於澳门土地资源极为有限,特区政府必须按轻重缓急和社会利益作长期规划。我们将建立公共房屋土地储备制度,并在新城规划中预留一定数量的公屋和公共设施用地,透过土地政策保障公共房屋的长远发展。政府现时已就五幅填海区中的A区展开招标工作,预计将於2015年完成填海造地工程,面积为137.8公顷,并已预留土地储备兴建公屋;面积为60公顷的E区也将於明年初展开招标程序。在充分考虑社会上对以"澳人澳地"概念兴建房屋的意见后,我们将就其定义问题、土地供应、购买和转售限制、法律配套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长远来説,政府将会在五幅填海区预留一定的土地储备兴建面向澳门居民的房屋,提供更多置业选择让居民安居乐业。
政府将根据实际收集的数据,科学评估公共房屋所需的资源,公平、公正和公开地对公共房屋进行分配;为确保财政资源投入,未来将研究设立公共房屋发展基金;强化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职能;通过公共房屋和私人房屋市场,令居民根据各自能力和实际需求,以租赁或购买等不同途径选择合适的居所,并致力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