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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中等收入阶层发展 促进社会流动 (澳门特区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刘本立)


随着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本澳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居民收入有所提升,为中产阶层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面对社会结构的变化,特区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中产阶层的发展,并积极研究专项政策,务求多方面扶持中产阶层,促进社会流动。 中等收入阶层的概念符合本澳社情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在参考基础研究及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政府积极对中产阶层的概念进行探讨。一般而言,中产群体具有狭义和广义的概念,本澳须结合外地经验和社会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选择。事实上,狭义的中产概念至今仍未取得广泛共识。在此情况下,世界银行、美国商务部等机构均采用了广义的中产概念作为研究分析的基础,具体以收入水平界定中产阶层的范围。我们也注意到,香港、新加坡等地多采用广义的概念以制订针对性的中产扶助政策。由此可见,广义的中产概念在政策研究时较常被采纳,并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扶持政策的涵盖面。 近年来,民间团体对澳门中产阶层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提出了收入、学历、职业、生活方式等多种界定标准,加深了社会对中产阶层状况的认识。然而,从现有研究状况来看,本澳学术界对狭义的中产概念仍具有不同的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令公共政策采用狭义中产的概念变得复杂、困难。与此同时,界定中产时亦要充分考虑本澳产业结构的特殊性。受惠於经济持续发展,专业、教育、商贸、公共行政等范畴的就业人员获得更多的社会流动机会,同时,相当数量的就业居民通过从事旅游博彩业而改善了收入状况,让更多的旅游博彩业就业人员晋身中产群体。经过近年变化,本地中产阶层的构成逐渐变得更加多元、复杂,内部诉求也不尽相同。在此情况下,广义的中产概念更能顾及到澳门经济的独特性,在更大程度上扩阔了中产政策的覆盖面。 综上所述,广义中产的概念(即中等收入阶层)具有覆盖面广、包容性高的特点,符合外地惯常做法和本澳现实情况。基於此考虑,澳门现阶段适宜采用中等收入阶层的概念,并依此制订相关扶助政策。经过专项研究,本室建议:本澳中等收入阶层是指个人月收入介於12,000元至78,000元(注1) 的居民,其范围涵盖就业居民和中小企业主。 多管齐下扶助中等收入阶层发展
完善民生福利是特区政府施政工作的重要方向。本届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力关顾各阶层居民的民生需要,并在教育、社会保障、持续进修、营商环境、税务等范畴采取了多项惠及中等收入阶层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 继续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调升各项教育津贴,发放大专生学习用品津贴;2) 落实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向居民的中央储蓄户口注入10,000元的一次性启动款项和作出额外的户口注资;3) 实施首期"持续进修发展计划",向居民提供5,000元的定额进修资助;4) 实施多项税费减免措施,适度减轻就业居民和中小企业的税务负担;5) 完善各项中小企业财务支持措施,调升"中小企业援助计划"贷款上限至60万元;等等。住屋方面,在全力兑现年底建成万九公屋的承诺的同时,按照已实施的《经济房屋法》规定适时上调了经屋申请的收入上限,令更多的中等收入阶层符合经屋申请资格。 扶助中等收入阶层发展是特区政府未来的施政重点之一。作为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中等收入阶层具有自身的特点,通常承担纳税义务,相信自强不息的信念,注重持续进修提升竞争力,重视职业多元化发展。结合中等收入阶层的特点,建议特区政府下一步的工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建立专业认证制度。专业素养是中等收入阶层实现向上流动的关键所在。特区政府会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继续推动建筑、社会工作、医疗卫生等行业建立专业认证制度,着力营造制度化、符合国际规范的专业认证环境,让中等收入阶层的专业发展得到更好的制度保障。 2)优化居民持续进修条件。持续进修是居民巩固和提升个人素养和技能的重要途径,有助推动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为鼓励居民持续进修,政府实施了首期"持续进修发展计划",资助居民利用业馀时间修读各类课程,已逐步带动终身学习的社会风气,也让更多居民通过专业进修和考取证照提升自己。明年底首期"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结束后,政府将总结经验,继续鼓励居民持续进修,扩阔现行课程种类,并将研究措施进一步优化中等收入阶层在职进修和培训条件,努力提高他们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 3)实施税务纾缓。承担纳税义务体现了中等收入阶层对社会的承担。经评估去年公共财政状况,特区政府在职业税、所得补充税、房屋税等范畴实施了多项税费减免措施,适度纾缓了中等收入阶层的生活负担。未来,特区政府将考虑采取适当的方式,在财政可承担的范围内减轻中等收入阶层的税务负担。 4)支持中小企营商发展。继续优化本澳营商环境,加强对中小企财务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并积极拓宽区域合作的平台,为澳门中小企开拓在内地的发展机会,协助中小企在粤港澳融合发展中把握商机。
中等收入阶层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和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面向未来,政府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流动环境,加快构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中国与葡语国家的商贸服务平台,积极优化经济发展模式,支持综合旅游业、新兴产业的发展,扩大区域合作的空间,为居民努力创造多元就业和营商发展的机会,促进居民向上流动。 注1: 由於中等收入阶层具备纳税的经济特徴,故其收入下限参照职业税免税额水平(2012年财政年度为14.4万澳门元);收入上限则参照本澳居民收入中位数(研究以2012年第3季的13,000澳门元/月进行计算)的6倍金额。政府未来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对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范围适时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