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局表示,凡於今年8月31日或之前向本局提出申请并符合资格的人士,可於本周三获发2012年度的残疾津贴。而在今年8月31日之后提出申请并符合资格的人士,将於明年获发有关款项。 凡在提出申请当年属於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以及持有效的「残疾评估登记证」或已被评为具备获发「残疾评估登记证」条件的人士,均可向本局提出残疾津贴申请。倘市民过去已成为受益人,仍须於每年8月31日或之前向本局作出生存证明,才可继续获发有关款项。受益人可亲临本局填写生存声明,或提交受益人所在地的主管机关、社会互助机构或其他相关实体发出的文件,又或於生存证明机进行指模采集程序。残疾津贴的金额按残疾程度发放,被评为轻度或中度的残疾人士可获发的金额为澳门币六千元,而被评为重度或极重度的残疾人士,可获发的金额为澳门币一万二千元,详情如下:
(* 请参阅附件!) 社会工作局提醒市民,凡於今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提出申请并符合资格的人士,将於明年1月内获发残疾津贴;凡於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出申请并符合资格的人士,将於明年3月内获发残疾津贴。残疾津贴的申请表格可於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下载或亲临社会工作局索取,手续费用全免。 如有查询,可致电社会工作局辖下各社会工作中心:
. 氹仔及路环区社会工作中心,电话:28827285
. 圣安多尼堂及望德堂区社会工作中心,电话:28580981,28580982
. 花地玛堂区社会工作中心,电话:28596457,28596458
. 青洲区社会工作中心,电话:28225744,28225745
. 风顺堂及大堂区社会工作中心,电话:28962681,28963749 若想查询有关残疾评估资料,可致电热线:28403877或2840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