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局环境谘询委员会日前举行本年第二次平常会议,由环境谘询委员会主席、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主持。会上,委员会根据第263/2009号行政长官批示选举副主席,并通过由原任副主席梁维特续任。此外,委员会听取了环境保护局汇报的工作进展,并就有关议题发表意见。 环境谘询委员会2012年第二次平常会议早前在环境保护局举行。根据第263/2009号行政长官批示,委员会由运输工务司司长担任主席、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秘书长,以及由不多於7名其他实体或政府部门代表,和不多於20名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社会知名人士代表组成;委员会副主席得由上述的社会知名人士选举产生。另外,根据第189/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原委员会的18名社会知名人士全数获得续任,因此,委员会於会议上选举新一任副主席,并通过由原副主席梁维特续任。梁维特表示,环境谘询委员会作为政府环保部门与市民之间的桥梁,不单要代表市民向特区政府传达环境方面的意见,亦需要更好地将政府政策有效、及时地向社会展述,因此,不论作为副主席或是委员,都应当有此承担,推动本澳环保政策更前进发展。 会上,委员会听取了环境保护局汇报工作进展,包括"在用车尾气排放标准及监管方案研究"工作进展,"制订《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标准》行政法规──谘询总结报告",以及《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最终文本》及近期工作等。刘仕尧表示,经过接近3年的策划、部署、研究、谘询,特区政府顺利完成并发布了本澳首份环境保护规划的最终文本。《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最终文本》的编订是本澳环保工作的重要里程,不论政府政策、企业营运还是居民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应紧记环保责任,紧扣环规的目标,朝着"构建低碳澳门、共创绿色生活"的愿景逐步前进。 刘仕尧表示,政府有必要担当实践环规目标的火车头,透过政策推动和宣传教育,创造条件推动居民落实各项环保行为。过去,政府已针对空气污染问题采取多项政策措施,防止大气污染继续恶化,包括先后出台了针对进口新摩托车和汽车的尾气排放限值的规定,从源头起禁止高污染车辆进口。针对在用车辆,特区政府已委托学术机构进行相关研究,现正草拟建议方案,争取尽快完成并向公众谘询;同时,考虑到车用燃料也是影响车辆尾气排放质素的关键,政府正进行立法工作,以提升车用燃料的质量。 他表示,经过多年努力,本澳的环保工作已跨越3个重要关口,包括成立环境保护局,全面执行本澳环保工作;编定环境保护规划作为未来环保工作的重要方针;透过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区域合作,协助解决本澳以至区域内的环境问题。因此,社会必须有信心和恒心,共同构建宜居宜游的城市环境。 与会委员普遍认同《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最终文本》能作为本澳未来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引,作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指标。未来,因应各项环规后续工作和细化执行上,希望进一步吸纳本地相关专业人才,令环规的执行更有效及符合本地需要。治理车辆尾气排放方面,委员会认为除了限制高污染车辆进口和推动使用环保车辆外,有必要透过特区政府各专责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快淘汰在用的高污染车辆,限制车辆增长,并要进一步研究废旧车处理方法和途径,以减轻废旧车处理对环境带来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