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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法谘询共660条意见涉11项议题 居民认有立法需要,关注城规会及规划流程


《城市规划法》草案及配套法规构思在为期45天的谘询期内,收到来自社会各界、多个团体及居民提出65份共660条意见,社会各界反应踊跃,意见内容广泛多样,主要关注立法意义及时程、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体系及程序、法律保障等11项议题。城市规划法工作小组感谢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立法工作的重视及支持,将加快推动立法工作,争取尽快进入立法程序。 《城市规划法草案及配套法规构思(谘询文本)》已於本年4月25日至6月8日进行公众谘询。期间共举办了2场公众谘询场、8场社团机构谘询场,以及与专业团体合办的交流会及工作坊。小组根据所收集的660条意见,总结出11项主要议题,按意见数量依次为:立法意义、时程及谘询方式;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程序制度及执行监督;徵收、规划赔偿及其它私人权利保障;对现行城市规划的意见;公众参与及资讯透明;旧区重整、环境及文遗保育;过渡性措施及配套法规;预防措施及处罚;土地利用及管理;规划师专业认证制度,以及其他。 当中,公众最关注立法意义、时程及谘询方式,共108条意见,普遍认同有立法需要,并建议加快立法进度,为城规工作提供法定的程序及准则,有助提升规划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私权益得以平衡。 吁城规会运作透明公开,倡扩委员代表认受性 同样备受关注的城市规划委员会,共有107条意见,普遍认为有设立委员会的需要,建议逐步扩充其功能,并扩大委员的代表性,冀引入民间社团及社区代表。意见亦关注委员换届的衔接及利益回避机制,以及建议尽量公开会议内容及设立旁听制度,以提高委员会运作透明度。 规划流程方面,市民认同须设检讨修改机制,确保规划一经生效不得随时任意修改。尚有意见关注公众意见如何被吸纳,以及城规资讯发布机制与规划部门职能定位。认同设徵收制度,明确规划赔偿的具体规定,完善过渡措施及法律衔接,尽早落实规划师专业资格认可制度等。 《城市规划法草案及配套法规构思谘询意见滙编》可於土地工务运输局、行政公职局、政府资讯中心、各市民服务中心、民政总署及辖下服务机构、教青局及辖下服务机构、中央图书馆及辖下各馆等地点索取,并已上载至土地工务运输局城市规划资讯网(网址:http://urbanplanning.dssop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