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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检获未经检疫已宰家禽食品


澳门海关接获热心市民举报,在黑沙环佑汉第八街之「泉碧花园」第一期二楼停车场内有人从事非法进口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的活动;於是海关行动管理厅关员对有关停车场进行监视,於日前(2012年10月05日)上午,海关关员见时机成熟,采取行动,共检获未经检疫已宰家禽食品,共36公斤。一名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男子被邀往海关总部协助调查。 於10月05日,海关关员在黑沙环佑汉第八街之「泉碧花园」第一期二楼停车场内进行监视行动,於上午九时左右,关员发现有水客陆陆续续把携带回澳的数袋物品放置於上述停车场一杂物房内,同时,一名男子在附近鬼鬼祟崇地四处张望,约於十时左右,该名男子整理有关物品准备离开时,海关关员采取行动,截查该名人士,检获一批未经检疫之已宰家禽食品。在调查期间,该名男子承认以澳门元15元的费用给水客作为酬劳,将该批未经检疫的家禽由内地运送至本澳,再由该名男子带到澳门提督马路(近度咩卑利士围)附近作地摊售卖,从而赚取澳门元250至300元之差价。 是次行动,海关共检获:已宰鲜鸡21只,共重约34公斤和 已宰鲜鸭1只,约重2公斤。 海关以《对外贸易法》起诉该名男子。如罪成,将最高可被判十万元的罚款。 海关怀疑有关缉获物是作为供应本地食肆之用,呼吁市民发现有食肆购买来历不明的肉类、家禽作为食材,或怀疑非法肉类收集点时,请作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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