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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获违反对外贸易法一案


节日临近,澳门海关行动管理厅加强本澳各处巡查,其中针对某些目标进行反走私行动,於本月二十六日早上约十一时十分,海关行动管理厅调查科人员在内港22号码头截获一宗偷运「贵州芧台酒」返回内地个案,有关违法者是利用电单车运载两袋名贵列酒快速驶入码头内,再配合预先安排好舢舨,在不到一分锺时间内将有关物品交到舢舨人员,当上述人士正在交收时,预先埋伏海关人员上前将该两名人士抓获,并当场缉获走私物品,上述两名女子被海关人员带往海关总部进行调查。 经调查后,上述两名女子均为本澳人士,年龄分别48及56岁,当中一名为驾驶电单车者,另一名为驾驶舢舨(俗称水上的士)者,该名驾舢舨女子声称该批酒准备以水上的士偷往内地,而岸上女子负责交货。是次行动中,海关共检获36支「贵州茅台酒」,每支500ml,约值澳门币八万五千元。 海关将以《对外贸易法》起诉物主,如果罪成,将最高可被判五万元的罚款,而缉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另外,舢舨驾驶者将以《港务局》条例进行起诉。 海关表示,将继续加强情报搜集和风险估评,以进一步打击违规进出口货物活动。同时亦会加强人手在各大口岸巡查工作,加强打击违法活动。 海关呼吁市民,如发现有人从事走私或非法活动,请向海关进行举报。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853) 2896 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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