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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务部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加强会展业合作协议


爲进一步落实《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有关会展业合作的内容,促进两地会展业合作及共同发展,国家商务部蒋耀平副部长和澳门经济财政司谭伯源司长今天下午在澳门签署《关於加强会展业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内容分为六大部分,合共20项条款,对两地会展业合作目标、合作内容、政策支持、合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按照《协议》规定,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和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作用,鼓励双方对会展业合作提供资金、通关、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为内地企业和个人赴澳参会参展提供便利措施。
双方共同在澳门培育若干个品牌会议、展览活动,推动澳门会展业及其周边产业成长,提升内地会展业国际化水平;支持澳门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发展定位,打造若干具有特色、专业化、高品质的品牌展览,如休闲旅游、文化创意、教育服务、餐饮及酒店用品、医疗保健、中医药、高端消费品等领域;支持内地有关部门和地方及企业在澳门举办会展活动,鼓励内地品牌会展在澳门举办分场;利用中央政府赋予珠海横琴的优惠政策,推动澳门与横琴实现会展业协调发展和相关产业衔接,形成完备的产业链;支持澳门主(承)办若干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性、国家级的会议,或将澳门作为重要会议的分会场。
双方加强在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人员培训、宣传招展、办会办展等方面的合作;支持两地有关部门、商协会及企业联合参加内地会展活动;联合参与国际会展活动,共同开拓葡语国家、东盟、欧盟市场,联合申请国际知名会展在澳门举办。
协议签署后,由双方共同成立一个会展业合作工作组,通报双方开展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统筹协调内地赴澳门参展办展的有关活动。
《协议》的签署和实施,不但爲本澳会展业界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有利条件,而且也将有利於两地共同在澳培育品牌会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中葡商贸合作服务平台。
加强会展产业合作是《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安排》补充协议七在2010年签署生效之后,对澳门会展业发展提供了一些优惠措施,支持两地会展产业加强合作和共同发展。两地政府达成了便利签注具体实施方案,为内地参展人员办理赴澳出入境证件及签注提供便利,方便内地企业及人员参加在澳门举办的会展活动。
过去一年,内地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展会,如"中国(澳门)国际汽车博览会"、"澳门国际游艇进出口博览会"、"第三届国际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高峰论坛"以及今天上午揭幕的"第三届中国餐饮业博览会"成功在澳门举办,藉此丰富澳门的展会内容,提升业界整体办展能力和水平,同时发挥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功能,并通过在澳门举办展会活动,协助内地企业开拓葡语国家市场。
现时澳门会展及相关企业300多家,包括会展组织、场地营运、设计及承建、货运代理、广告公关、旅游代理、顾问谘询等相关企业。今年以来,澳门会展业发展势态良好。上半年举行的会议及展览活动总數共505项,虽然按年减少32项,即下降6%,但与会及入场总數达291,797人次,增幅为17%。其中20 项展览吸引219,176 入场观众,反映展览活动质素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