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居民健康和环境质素,提高本澳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的质量,以及配合本地机动车辆尾气污染控制策略,环境保护局经科学分析及综合前期收集相关业界意见后,於本年2月份开展"制订《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标准》行政法规"的谘询工作,经整理收集意见后,现发布「制订《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标准》行政法规─谘询总结报告」,以供社会各界参阅。 鉴於车用燃料质量与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有着密切的关系,为确保有关燃料质量能配合特区政府《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所提出的机动车辆尾气污染控制策略,并逐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有关 "逐步实现统一采用优於全国其他地区的汽车燃料、船舶燃油与排放标准,力争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量"之目标,建议更新及整合本澳已沿用多年的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法例,并制订新的《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标准》行政法规,藉以加强管制本澳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的质量。 环境保护局经分析和参考外地的相关标准与执行经验、以及本地相关业界团体的前期意见,并根据本澳的环境发展情况,提出了制订《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标准》行政法规的建议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有关谘询文本。该文本提出加强管制本澳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的质量,并建议将本澳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的质量规范至欧盟V期标准,而具体的成分标准则参考香港现行有关车用燃料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提出具体的法规执行方式、罚则及生效日期的建议。 鉴於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的管制牵涉到社会不同层面,为提高施政透明度,以及确保建议方案的可操作性,环境保护局於2012年2月17日至3月19日期间进行了行政法规建议方案的谘询工作,谘询对象主要包括环境谘询委员会、油商业界、机动车相关团体及环保团体等。 是次谘询共收到61项意见,当中谘询对象主要关注成分标准之采用,其次为对法规适用范围及执行方面的内容提出意见。环境保护局为了让社会各界及时掌握谘询活动的成效及后续跟进计划,已将谘询活动期间收集到的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作出整理、统计及分析,并编制成「制订《车用无铅汽油及轻柴油标准》行政法规─谘询总结报告」,让社会各界了解在整个谘询期间所收集的意见及建议。 有关谘询总结报告之中文版(葡文版将於稍后推出)现已上载至环境保护局网页(http://www.dspa.gov.mo),欢迎市民浏览及下载,如有需要亦可亲临环境保护局(澳门宋玉生广场393至437号皇朝广场十楼)索取。 环境保护局再次感谢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是次行政法规的谘询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有关意见及建议将有助於特区政府后续的立法与推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