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接获民政总署转介一宗有关发现两间超市售卖未有入口记录及未经检疫之即食腌制食品的来函;於今天海关行动管理厅关员对上述两间超市进行调查,发现两间超市已对未有经正常途径进口的食物下架及停止售卖。关员再按来函资料,分别到慕拉士大马路澳门工业中心十楼某座和关闸马路新南地下供货给上述超市的两间贸易行进行调查,分别在该两间贸易行内发现仍存有未有经正常途径进口之食物,两名本澳贸易行负责人被邀往海关总部协助调查。
调查期间,该两名贸易行负责人承认从内地以人民币2至3元购买上述即食腌制食品,并以蚂蚁搬家形式偷运进入本澳,再将有关食品以澳门元8至10元批发价批发本澳两超市作零售。 是次行动,海关共检获:盐焗鸡翅, 278包(每包60克),盐焗鸡腿,88包(每包70克) ,和原味盐焗鸡爪,50包(每包50克)。 海关以《对外贸易法》起诉该两名贸易行负责人,并扣押有关食品。如罪成,将最高可被判十万元的罚款及有关食品将被充公。
海关呼吁各零售商铺及超市,如有人向其兜售来历不明,或对有关食品的来源有怀疑时,请向海关作出举报。